咸宁政府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叶和平 通讯员杨志奇 叶国平) 日前,省委组织部反馈的年度市州政绩目标考核结果显示:2018年我市政绩目标考核综合得分96.4506,位居全省第三位。这是我市继2016年(94.259分)、2017年(95.9483分)之后,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战略,围绕“三大攻坚战”“三带”建设和“三抓一优”等决策部署,围绕推进“211”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做好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全域旅游“三篇文章”,重点打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医药健康、清洁能源、电子信息、农产品加工五大千亿产业板块,加快推进“一座城、一瓶水、一部车、一条路、一机场”等“五个一”工程,认真践行“马真”精神,各项事业取得全面进步,高质量完成了各项省定目标任务。
同时,市委、市政府加大履职尽责和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多次专题研究综合考评工作,出台一系列文件和办法,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和正向进位目标,毫不动摇地坚持“省考”优先、毫不含糊地传导“省考”压力,确保“省考”目标纵向分解到县市区和高新区、横向传导到市直单位。各地各单位咬住“省考”目标不放松,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全力以赴迎考备考,“省考”实地考评各项工作准备充分,得到了省考核组的充分认可。
在抓好“省考”反馈的不足问题整改基础上,市委、市政府注重结果运用,将“省考”结果作为相关市直单位2018年度综合考评加减分和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充分凸显“省考”结果的导向性,让“省考”成绩好的单位“市考”成绩优。同时,根据《咸宁市记功奖励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2018年“省考”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记功奖励,将“省考”结果与干部选任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对“省考”成绩好、排位靠前的单位,加大干部使用力度,让干得好的单位多出干部,让干得好的干部脱颖而出,在全市进一步掀起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