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近5年湖北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制图/刘阳
楚天都市报讯
坚持富民导向,加快建设幸福湖北。”“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开栏的话
未来五年,“幸福湖北”的阳光将如何普洒荆楚大地?本报记者将从省政府工作报告中选取居民收入、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6大民生话题,以专家解读、部门回应、民众期盼、代表委员访谈等形式,探讨5年目标的实现路径。今天,我们推出该系列策划首篇——“五个湖北、五年跨越”之居民收入篇。
专家访谈
武汉大学发展研究中心教授简新华
提高居民收入政府该做什么?
减税、加薪、健全社保
省统计局前两天发布数据,2012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39.5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51.71元。可喜的是,农村居民收入基本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而且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相对小一些。
近年来,居民荷包日益“暖和”,尤其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已经“跑赢”GDP,直接拉动了内需。增加收入不仅是民生和社会稳定问题,也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动力和重要途径。
今后,我们既要做大蛋糕,更要分好蛋糕,从注重效率、兼顾公平到更加重视公平,让更多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现在湖北的发展势头很好,作为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正在快速发展,湖北完全可以实现2020年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
同时,湖北更应该在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上先行先试,为全国贡献经验。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难的是“蛋糕”给劳动者多切一点,政府和资本少切一点,总体原则就是四句话:取缔非法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提高过低收入。
政府最需要做的是三件事:合理减税、加薪和健全社保。对中小企业结构性减税,释放活力,企业有效益才能为职工加工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等加薪措施,直接鼓涨居民荷包;健全社保网络,让人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减少居民负担,同样也是增加实际收入。同时政府还应减少“三公”开支,增加转移支付,加大民生投入等。逐步开征遗产税、累进所得税、房产税等,对高收入群体进行调节。对于企业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恶劣行为,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
企业应对劳动力成本上升,则要通过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更新升级设备等,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非工资成本。国有垄断企业更应该合理上交利润,带头给一线低收入职工加工资,缩小高管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为缩小收入差别做出更大贡献。
记者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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