铊盐无色无味溶于水,只要微量就可使人中毒,这种毒直接伤害人的神经系统。
●北京大学“铊”投毒案
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晓龙很快被公安局扣押。
此案受害人江林、陆晨光,系北京大学化学系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与江林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晨光同寝室不同班。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好,后来却不理他了,所以投毒。为实验投毒量,他把陆晨光当作实验对象,也投了毒。
王交待了投毒的一些情况后,医院对两名受害人及时用了解药,方转危为安。
●中国矿业大学校园投毒案
2007年6月,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发生3名大学生铊中毒事件。
当年6月20日中国矿业大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大学生铊中毒案情况。校方介绍,引起3名大学生铊中毒的毒源已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常某以非法手段从外地获取的250克剧毒物质硝酸铊。
当年5月22日,常某以非法手段从外地获取了250克剧毒物质硝酸铊。5月29日下午4时许,常某用注射器分别向受害人牛某、李某、石某的茶杯中注入硝酸铊,导致3名学生铊中毒。(龙虎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