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打算在西四环租一个小两居,在交了房租和中介费后,中介人员小刘对李元说:“哥,我看你是个实在人,说实话你租这房子可不便宜,一个月5000元,还得花中介费5000元,多不值啊。我有个同乡在小公司做中介,这房子挂的租金比我们公司便宜,还不收中介费,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下。”李元痛快地答应了。随后小刘打电话叫来一个人,李元当下便与小刘解除合同又与另一家公司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等到搬家那天,李元却傻了眼,房子里已经住了新租户,而签合同的公司早已无影无踪。李元再找到小刘,对方却称事不关己。
法官提示
提醒租户在租房的过程中首先要审核中介机构及中介个人的资质,其次要审核中介对房屋的代理权限,莫贪小便宜吃大亏。中介及中介机构都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在租房上如果与没有资质的机构签订合同,就失去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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