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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1杯奖500元陪酒女子醉亡

发布时间: 2012-10-17 07:09   来源:    进入电子报
    

    楚天都市报讯 据《东方早报》报道500元喝一杯酒!在高额奖励的诱惑下,20多岁的会所陪酒女子陈芸(化名)严重醉酒被送医院,7小时后年轻的生命终结。

     陈芸家属认为,会所及当天消费的客人应当承担80%的责任,故诉诸法院索赔各类损失64万余元;会所及客人则称自己并无责任。15日,上海嘉定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当晚拿到小费4900元

    

     今年4月29日,20多岁的陈芸和往常一样到会所上

     班,她平时的工作收入主要是客人给的小费。当天晚上,包

     房客人特别大方,放言喝一杯酒奖励500元。

     一杯又一杯后,陈芸严重醉酒。“我们听说,事发当天,陈芸给客人提供服务而拿到了4900多元的小费。”据会所介绍。

     根据陈芸父母的诉状,4月30日凌晨2点严重醉酒的陈芸被送进医院。7小时后的9点30分许,陈芸因窒息及重度酒精中毒不治身亡。

     陈芸的父母认为,女儿在工作期间死亡,会所理应承担责任;当晚包房客人劝酒不当,亦有责。据此,陈芸父母将会所及两名包房客人贾某、吴某告上法院。

    

     双方展开激烈辩论

    

     在15日的庭审中,陪酒女家属称,喝一杯500元,虽然不是强行喝酒,但奖励喝酒有相当高的诱惑性。而包房客人表示,当时包房内服务员并不止陈芸一个,有不喝酒的,也有喝酒但未过量的,这说明奖励制喝酒并不具有强迫性。

     会所方面则表示,并不支付陈芸任何报酬,不形成雇佣关系。而陈芸父母表示,陈芸的工作一方面是为了自己的生计,另一方面也为会

     所带来可观的利润。“当晚另外两名被告在会所消费金额高达

     13000多元(包括小费)。”原告代理人表示,陈芸由会所安排工作,每次工作完,由客人支付小费。事实上相当于陈芸与会所约定了报酬的支付方式。

     此案将择日宣判。

    

(本文来源: 编辑:admin)
关键词:小费;喝酒;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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