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近期出台了解除对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的措施?
答:去年,市场电煤价格上涨较快,11月底环渤海地区5500大卡动力煤市场交易价格每吨高达850元左右,为防止电煤价格过快上涨,稳定电煤价格,我委根据《价格法》规定对电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当前电煤供需逐步趋缓、电煤价格基本稳定,环渤海地区5500大卡动力煤市场价格已降至每吨635元左右。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最近,《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今后若电煤价格出现非正常波动,政府将依据价格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问:改革后如何保障电煤运输?
答:电煤运输问题是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关键,也是这次改革中电煤产运需企业关注的焦点。为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和电煤运输平稳有序,《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电煤产运需衔接新机制,推进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对保障电煤合同的签订、运力配置和执行中兑现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签订虚假合同、造成运力浪费或不兑现运力、影响资源配置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罚力度,这些措施为稳定电煤运输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近年来,国家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扩能改造,煤炭运输能力得到较大提高。铁路、交通部门加强生产调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输运效率,部分地区特别是华中电煤长期紧张的状况得到一定缓解。总的看,当前铁路运力相对宽松,改革后电煤运输不会出现大的问题。
问:对继续深化电力体制和铁路运输改革有何考虑?
答:这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取消重点电煤合同,实施电煤价格并轨。下一步还要抓紧研究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电价形成机制和电力体制改革、煤炭期货市场建设及铁路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等重大问题,成熟以后适时推进,逐步从根本上理顺煤电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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