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早报》报道7月31日,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职务任免通知称:“市政府决定:免去余伟民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该通知署名为杭州市人民政府,落款时间则为2013年7月26日。
就在该通知下发一周前,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于7月19日曾提出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机制,“无论是在职民警还是退休民警,无论是仍在公安还是调离公安,只要办了错案,走到哪里也要追究……经公安机关领导审批后发生冤假错案的,领导也得承担责任。案件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也要追究主办人责任。”由于余伟民任杭州警方刑侦工作主要负责人多年,加之杭州是此前被翻案的“叔侄强奸冤案”(案发于2003年5月)、“萧山5青年出租车杀人冤案”(案发于1995年)发生地,该免职决定公布后,有网友推测,此次免职,或许意味着余伟民对上述冤案负有某种责任。
一名接近浙江政法界的人士表示,此次免职,不排除仅为杭州警方例行的一次常规职务调动。据悉,余伟民除担任杭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主持当地刑侦支队全面工作外,还同时担任了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的职务。“余伟民只是被免去了所担任职务中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目前,他仍然担任着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的职务。”该知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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