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改革序幕
例如,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之后以安徽凤阳小岗村包产到户为开端,中国农村掀起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体制改革浪潮。自此,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社会建设新时期。
1984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明确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不是计划经济,而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强调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由此,中国改革从农村走向城市。
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背景下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将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体化,提出了企业改革、市场体系建设、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改革、农村改革等八个方面的改革内容,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十六届三中全会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提出了“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等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须遵循的方针。
中国加入WTO后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规划了今后十年的经济改革蓝图,提出了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并明确了“国有制不等于公有制,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别是股份制也是公有制”,以及“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非公有经济都可以进入”。从此,中国改革进入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
十七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制定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等方针,提出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逐步缩小征地范围等原则,中国农村改革迈上了新征程。
竹立家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二届三中全会、十四届三中全会、十六届三中全会都具有标志性意义,诠释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从启动、展开,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进程。
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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