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需先明确征收目标
对于在两个报告中被双双提及的“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这释放出一种积极信号。
事实上,房产税改革已经探讨多年,重庆与上海两城市已经在2011年1月宣布试点征收房地产税。
王雍君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推行这一改革尚有不少困难,如一些住房产权归属不清晰、缺乏大型住房信息系统、缺乏专业评估队伍等。如果要扩大试点改革范围,可以从一线特大城市开始,试点成功后可以起到示范效应。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需先明确房产税征收目标,是作为调控房地产的工具,还是作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或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作为富人税征收,改革应兼顾短期和长期调控目标。而要达到综合改革目标,除了向增量征税,也要涉及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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