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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向增量房开刀 下一轮试点或较大范围内铺开

发布时间:2013-05-30 06:47:25来源:SRC-13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昨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简称“房产税试点”)扩围已确定“向增量开刀”的思路,下半年将是试点扩围的关键时点。继此前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之后,新一轮试点可能在较大范围内铺开,杭州很可能在扩围之列。

  确定针对增量房屋

  国务院近日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2008年以来,国务院在批转发改委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中,均提及房地产相关税收。综合历年表述发现,2010年起,文件明确使用“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说法,此前的表述多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未明确提及房产税。

  业内人士表示,高层针对房产税的表态渐趋明确,说明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思路逐渐明晰。尤其上海、重庆于2011年初启动房产税试点之后,推广该税种征收的大趋势日趋明朗。《意见》虽未明确房产税试点的时间表,但市场普遍预期试点很可能在下半年扩围。

  由于房产税是已有税种,不存在开征的法律障碍,但在房地产相关税种尚未整合的情况下,房产税开征有凭空加税之嫌,导致一些业主的反对。

  有权威人士表示,出于试点顺利落地的考虑,房产税征收已确定“向增量开刀”的思路。该思路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增量住房进行征税,不会覆盖存量;二是在划定人均免征面积的基础上,对超出部分征税。

  湖南某地税务系统负责人表示,当地七、八成的城市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房屋,如果向存量房开征房产税,将遭遇居民反对。

  或较大范围内铺开

  对于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的选择,目前尚存不确定因素。市场普遍预期,此前被提及的杭州可能被纳入。

  此前有消息称,“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今年已上报至国务院待批复。但目前,杭州并未开展试点。“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与上海类似,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同时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此外,湖南湘潭、湖北鄂州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也已成形并于近期上报,可能在下半年一并试点。

  在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之前,全国共有10个省(区、市)启动物业税“空转”试点,包括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有分析认为,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可能在以上地区中诞生。

  权威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两年后,上海和重庆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下一轮试点将在较大范围内铺开,可能有更多城市纳入试点范围。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下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组合将以“热点城市+准备充分的二三线城市”为主。据《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