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徐芳)12月8日,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拘留燃烧散煤者”的舆情,在短短数小时内一波三折,不仅官方消息“打架”,也引发了地方政府是否涉嫌滥用警察权“越俎代庖”执法的质疑。
烧散煤被拘令舆论震惊
12月7日,河北保定市曲阳县环保局官微“曲阳环保”发布的一则题为《我县拘留两名燃烧散煤用户》的消息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该消息称,2018年11月26日起,曲阳县公安局环安大队配合相关部门共查处违规燃用劣质散煤34人,其中32人初次违规燃用,分别给予治安训诫处罚,家中散煤全部没收;赵某某、赵计某2人不听劝导,二次违规燃用劣质散煤,给予治安拘留处罚。值得注意的是,通报中附有两张疑似村民被拘留,面部被打马赛克的照片。
网民从两名被拘村民的乌黑、粗糙、肿大的双手,看到了他们生活的艰难,挣钱的不易。网民纷纷留言,老百姓烧煤取暖被抓,简直就是“卖炭翁”的现实版本。众多网友批评曲阳县官府,穷人烧劣质煤为什么会被拘留?
舆论还联想到去年冬季,在煤炭大省山西曾发生忻州市一建筑工人因燃火取暖被拘留5日、临汾市一男子因驾驶三轮车卖散煤被行拘的两起事件,此类处罚是否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也引发热议。
在汹涌的舆论面前,两三个小时后,该通报被删。
官方消息“打架”疑甩锅
一位曲阳县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对此事作出澄清称,《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劣质散煤管控的通知要求》是根据保定市的相关要求制定的劣质散煤管控方案,经与公安部门沟通,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要求全县范围内严禁使用劣质散煤。禁用劣质散煤工作已通过张贴通知、发放纸质通知、广播说明等方式告知村民。且根据要求,村民不是不能使用煤,是应该使用清洁煤。对于违规使用劣质散煤的村民,第一次发现只是训诫和劝其改正,不听劝阻继续使用者才给予治安拘留。该工作人员未否认拘留一事。
但当天19时许,曲阳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情况说明,称微信消息内容有误,系工作人员失误所致。“我县没有对燃用劣质散煤人员进行过拘留。文中所称‘赵某某、赵计某2人不听劝导,二次违规燃用劣质散煤,给予其治安拘留处罚’,实为2人燃用劣质散煤后给予了批评教育。文中2张图片实为12月6日因非法排污接受询问的张某某、王某某照片。”相当于部分推翻了大气办工作人员的说法,
而根据9日澎湃新闻报道《烧散煤被拘留?曲阳几次改口“澄清”》,当地村民证实了多次违规燃用劣质散煤会被拘留,“第一次逮住你了教育教育,第二次就不行了,第三次就拘留你”。
至此,官方消息“打架”,拘留与否村民和政府说法不一,舆论一边倒指责当地政府“甩锅”“曲阳环保”微信公众号的工作人员。
“越俎代庖”执法引质疑
地方政府是否涉嫌滥用警察权,“越俎代庖”执法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检察日报》评论指出,在处理群众采取不妥当取暖方式的问题上,政府不宜设置过多惩戒性手段,尤其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因为这原本是政府应保障好的基本民生。据此,若以治安管理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为由对散煤用户实施行政拘留,自然难获认可。
《经济观察报》文章也认为,环保整治本无可厚非,但不能对法律文件误读,对于燃烧劣质散煤,《大气污染防治法》并无规定拘留的处罚。若真的是拘留了,肯定是对法律的误读。
《侠客岛》文章称,有法律专业人士解读,群众烧煤行为本身不违法,训诫后二次违规也不构成治安拘留的条件。环保部门并不了解公安机关办案的严肃性,为了制造舆论声势,形成氛围,工作人员可能只是简单地依据“政策意图”张冠李戴。
村民到底有没有被拘留?是不是迫于舆论压力才说没有拘留?舆论的这些疑虑还有待当地政府进一步解释。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地方政府对事情前后通报不一致或随意更改,消耗了政府公信力,仅凭简单的一纸行文公之于众,目前很难取信于民。
此外,对于环境治理目标和群众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舆论也建议地方政府不要为了治理而罔顾民生,而应该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开发经济实用的清洁能源及设备,并做好基础设施工作,让群众自己去选择更好的能源消费方式。
(作者: 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