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更多

广东普宁火灾:副市长、公安局长等12名人员被处分

发布时间: 2014-07-17 22:21:58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进入电子报

   广东普宁“3·26”火灾:普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等12名党政人员被处分

   新华网广州7月17日电(记者扶庆)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7日通报,普宁“3·26”火灾责任事故中,普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陈妙龙等12名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单位工作人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普宁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谢晓明等5名相关监管单位工作人员被诫勉谈话。

   通报称,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该内衣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的女儿郑某某用其父亲抽烟留下的打火机玩火,引燃一楼楼梯口南侧堆放的海绵内衣罩杯半成品堆垛所致。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有:该内衣作坊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当地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消防部门及派出所、安全监管、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履职不到位;涉事村委会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工作部署不力;涉事镇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监督管理不到位;普宁市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到位等。

   2014年3月26日13时20分,位于揭阳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沙堆自然村水浮沟下第二街泉发楼郑晓生等人经营的内衣作坊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20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91万元。

(本文来源:新华网 编辑:殷丹丹)
关键词:火灾;处分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