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琼)经严格复核,上半年,武汉市1048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被取消。这是昨从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时获悉的。
今年上半年,我市开展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共对1048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进行了处理。其中, 1013户家庭因收入变动不再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其租金补贴被停止发放,此外,35户家庭的配房租赁保障资格被取消。
今年我市将开通民政、人社、房产、公安交管、工商、税务、车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部门联网的信息核对系统,明年逐步覆盖到15家部门,力争两年内建成较完善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年底前,将修改完善公租房申请配租相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全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制定分档补贴办法,正式开展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
今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保障房目标为:开工保障房107945万套,其中新建廉租房3千套,新建经适房6千套,新建公租房2.5万套,新建限价商品房3.6万套,棚户区改造安置3.2万;新增租金补贴2千户,竣工保障房5.8万套,建设总量约占全省的1/3,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之首。
截至目前,我市已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89209套,新增发放住房租金补贴2506户。
到去年底,全市共竣工经济适用房2026万平米,解决了21.4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累计投入保障资金40亿。实现了对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2.71平方米。
我市公租房将进行调整。拟在商品房项目中,按规划住宅总面积的5%-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调整棚户区改造规划,将符合“棚户区”定义条件的“城中村”改造、危房改造还建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还将适时推出廉租住房与公租房并轨,统一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对保障对象逐步实现货币化分类补贴。建立以公租房为主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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