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12月24日电 本报记者 殷 泓 王逸吟)
“喂,您好,您的房子出售吗?”“我不卖房,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这是梁先生这个月接到的第12个中介电话,每当他质问对方如何获得他的个人信息时,电话就挂断了。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互联网领域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与梁先生有同样遭遇的人也越来越多。24日上午,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表明立法机关向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亮剑”。
“个人电子信息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关系到公民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立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民法专家王利明说。
立法回应社会需求
“当前,随意收集、擅自使用、非法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网络诈骗、诽谤等违法犯罪活动大量发生,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就决定草案作说明时指出,“我国有关的法律规范还比较薄弱,必要的管理措施缺乏上位法依据,与信息化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活动中合法权益的要求不相适应。”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中心主任刘德良指出:“网上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泛滥,凸显出依法加强网络管理、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的重要性。”
事实上,通过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声。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议案和建议,仅在今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就有442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这方面议案14件。
为回应社会需求,从去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就推进网络信息保护立法开展专题研究。经多方听取意见,反复研究修改,最终形成决定草案。
“决定草案重点针对我国当前网络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提供法律依据,以适应当前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李飞表示。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