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王庆环、邓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在各高校得到高度认同,师生们认为网络立法在社会信息化的潮流中是必行之路。
高校知识分子是网络应用的重要群体,他们认为无论是社情民意,还是依照国际惯例,网络立法在我国都是非常必要的。北京大学青年教师张鹏说:“网络对个人隐私肆无忌惮地发掘和曝光,很多都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正在对个人生活构成严重影响,更不用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信息进行违法犯罪。在网络发展已深入到国人生活方方面面的现实面前,我们需要立法来规范我们的网络生活,这次全国人大审议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开了个好头。”
张鹏平时非常关注微博,“2010年后,中国互联网进入‘微博客’时代,与此同时,‘网络暴力’事件也开始大面积泛滥。所谓‘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或组织进行讨伐与攻击,即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使当事人名誉受损。‘网络暴力’往往伴随着侵权行为,并已逐渐越过道德底线,亟待运用教育、道德、法律等手段进行规范。我希望,在决定草案审议通过后出台的细则中,能在这方面有所规范,让网络言论既能保持开放自由的本真,又是负责任、尊重法律的。”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0级研究生王凡对自己网络个人信息的泄露深感苦恼。“不是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可不管是网上购物,还是网上申请工作都需要填写自己的真实信息,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的邮箱、手机号就被泄露出去了。现在我每天都得清理大量的垃圾邮件和信息,其中大多是推销广告。有时候还在上课骚扰电话就进来了,严重干扰正常生活。”在他看来,加强对网络的依法监管很有必要,“网络立法是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形势,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除此之外,我还希望法律能就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良信息侵害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还网络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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