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源头上守住纯正的文旅要素,不断涵养、积淀、创新、拓展,让文旅产业真正践行文化自信,焕发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活力。
文化和旅游部数据显示,2018年国内旅游人数达55.39亿人次,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5.97万亿元。根据“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旅游市场总规模达到67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到7万亿元。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文旅产业已进入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过去较粗放的发展历程中,依靠大量复制的文旅项目赚取收益的方式已经渐入末路,而那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传统文化元素,却始终在闪耀着经典的光芒。在消费者追求高品质文旅产品的需求下,文化自信是通过文旅产业拉动经济增长的抓手,更是文旅产业的核心价值。
当前,文化软实力、巧实力正通过旅游等项目发挥深层次的影响。文化自信决定着文化源头的定力与品质,进而决定了文旅消费的品质。放眼全国,有许多拥有“原汁原味”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都具备各自独特的文旅内涵,体现出“非复制”的特征,对培育开发专属于此的消费市场,能够产出可持续的利好。
因此,我们要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原生态,坚守文化自信,守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核心价值。坚守本色,发掘出无法替代的个性品质,才是吸引消费者的真正动能,才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之源。守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原汁原味”,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坚守:
通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护“原汁原味”的原生态生活方式。在政策层面,保障原生态居民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中所居的比例。在不影响建筑及格局的前提下,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原生态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划定核心保护区,与后开发地区形成缓冲区,对居住型历史文化街区,不应违背群众意愿搬空原居民进行商业、旅游开发。持续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宜居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保障当地居民从事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对因提高街区安全性、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确须开展人口疏解和拆建的,必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启动全国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原居民资源的普查与系统调查。通过系统调查,摸清本底,形成基础数据,为未来的保护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形成原居民资源数据库,通过数据上网、互联互通、动态掌握,形成执法、管理的事实依据。积极制定激励机制、考评办法,促进人口资源的文化传承,必要时应采取录音、影像、文字等方式及时记录留存。
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知识产权,纳入版权保护的相关法规政策。杜绝低质量的复制,保护文化的核心竞争力,完善其相应权益的授予、使用机制。参考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司法实践,以政策或立法保护历史名城名镇IP,对其商标的注册费用进行减免,对冒用者进行惩罚,鼓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健全版权保护意识。设立专业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版权授予、使用等环节行使监管、报批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鼓励其文化IP的衍生品创新、研发,并给予税费减免。建议市场监督、旅游监督等行政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名城名镇名村经营的目录做出倡导性限制,加法减法一起做。
面对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使命、新要求,文旅产业应在文化自信中坚守“原汁原味”,在源头上守住纯正的文旅要素,不断涵养、积淀、创新、拓展,让文旅产业真正践行文化自信,焕发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