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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新时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19:38 来源: 南方网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公布。意见共26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擘画了改革蓝图、提供了根本遵循。

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义务教育学段跨度长达9年,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具有“奠基性”作用,被视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经过长期不懈努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作出重大部署,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跨越,义务教育已实现了全面普及。2018年,我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95%,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占比已达92.7%。目前,中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

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在一些地方,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仍然突出,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城镇大班额问题依然严重。“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部署要求,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义务。此次《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全面落实和深入实施,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注入新的动力,让人民群众在教育方面的获得感实现“质”的飞跃。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止过。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到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到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每一次改革都让更多人拥有更加公正而且有质量的教育。此次《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不仅直击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种“槽点”“痛点”,而且积极回应了社会广泛关注的学生作业负担重、学生作业家长做、有害APP进校园等“热点”问题,不仅为学生和家长“减负”,还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破解“唯分数论”等顽瘴痼疾,例如,将劳动教育纳入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让劳动课从可有可无的“鸡肋”变成“必修课”。此外,教师教育惩戒权等“亮点”提法格外吸睛、刷屏网络,这些大招、实招令人倍受鼓舞、充满期待。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归根到底靠人才、靠教育。新时代赋予中国教育前所未有的重任。在教育的发展道路上,我们将始终秉持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教育发展与时俱进,为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积蓄腾飞的不竭力量。

义务教育 【纠错】编辑: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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