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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破获新型网络传销案 嫌犯策划“充值兑换茶苗”疯狂敛财1.64亿!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15:39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吴擒虎、通讯员向家友、陈娅君)充值兑换茶苗,每天可享受充值2%比例的返点提成,36天后即可回本。真有这样的好事?

9月6日,宜都警方通报称,破获了宜都市首起网络传销案件,这个传销团伙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里,引诱来自全国的15376人充值“投资”,涉案金额高达1.64亿元。

抓捕现场。

 

目前,宜都警方已对34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提醒,在网络上投资一定要谨慎,别把“陷阱”当成了“馅饼”。

案情回顾:生意不景气策划“新营销模式”

宜都市有家主要生产和经营黑茶的公司,去年6月底,该公司负责人陈某和朋友胡某闲聊时,称公司经营不理想,胡某向其建议,可以采用新型的“会员模式”来解决销售问题,让陈某十分动心。

随后,胡某将任某介绍给了陈某。任某接触各类传销活动多年,对网络传销运营模式非常熟悉,他以“泓樽付”的传销模式为蓝本,向陈某详细描述了以黑茶为媒介,用高额返利为诱惑,大量吸纳会员并囤积资金,利用会员发展下线来促进产品销售。

几个人一拍即合,又邀了几名朋友参与进来,经多次协商,定下了职责分工和利益分配方案。去年9月,陈某等人注册成立了中联巴蜀贸易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租用黑茶公司的办公大楼办公,随后,中联巴蜀pc端网址及手机app上线。

抓捕现场。

 

疯狂敛财:短短3个月万余会员充值1.64亿

陈某等人设置的传销模式并不复杂,网民购买500元至40000元的“巴蜀黑茶”,通过网络或手机APP注册,即可获得会员资格,拥有一个“中联巴蜀”营销平台会员账号,根据充值金额不同,会员分为3个等级。

成为会员后,就可以在平台充值,用于购买黑茶,会员充值的金额还可以“兑换”为双倍的“茶苗余额”,每颗“茶苗”等于1元钱,充值兑换的次日起,即可享受“静态收益”:每日按茶苗余额2%的比例给会员返点提成,会员当日茶苗积分同时减少2%。

除了“静态收益”,该团伙还推出了“动态收益”,即会员可以发展他人进入平台投资成为会员,每发展一人,都可以收到一定比例的返点提成。“诱惑很大。”一名接触到传销模式的参与者说,这样的模式会吸引人不断加大投入,然后坐享返点提成,每天2%的收益提现不进行复投的话,大约36天就可以拿回购买黑茶的本金,拿回本金以后,仍可以获得返点提成并提现或者复投。

雪球越滚越大,短短3个月时间,中联巴蜀平台注册会员账号达25068个,会员层级数为36层,涉案充值会员涉及全国15376人,会员充值金额达1.64亿元。

预防攻略:网投需谨慎别把“陷阱”当“馅饼”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联巴蜀”越做越大,公司每天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这个异常的现象引起了宜都警方的关注。去年11月初,宜都市公安局红花套派出所开始对“中联巴蜀”进行摸底调查,大致确定其确实是在打着“卖黑茶”的幌子进行传销活动后,这个案件线索立即引起了宜都市委的高度重视。

很快,宜都市公安局在全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宜都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代志超表示,专案组要尽快侦查固定中联巴蜀组织、进行传销活动的犯罪证据,避免更多的人受骗。

经过近一个月的秘密侦查,去年12月1日,宜都警方多个抓捕小组突袭中联巴蜀公司,就在警方实施抓捕时,现场仍有3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考察者不相信自己被骗了。

目前,警方已对涉案的陈某、任某等3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移送审查起诉28人,取保候审1人,上网追逃5人。“幸亏查处及时。”宜都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许青山说,短短3个月的时间,中联巴蜀就发展充值会员15376人,如果不是警方主动介入侦查果断打击,这个雪球还会越滚越大。一旦将来提现的会员人数增多,就会导致中联巴蜀的资金链条断裂,届时如此数量庞大的投资者都将血本无归。

“天上不会掉馅饼,市民在进行网络投资时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要因一时贪念掉进陷阱。”许青山提醒,以中联巴蜀为例,这一传销团伙的犯罪手法极其隐蔽,为让投资者深信不疑,该公司还以提供免费食宿、报销车船票、安排专车到车站接送等方式吸引人员到场参观,最终让人放下戒心落入圈套。

律师提醒:参与传销者不受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查明,从2017年10月5日至同年12月1日,平台注册会员账号达25068个,吸纳投资1.64亿元,追缴冻结部分涉案资金。目前,涉案的34名犯罪嫌疑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万多名会员,几乎都是冲着“高额回报”而去,案发后却是一场“鸡飞蛋打”。有人提出,案件侦破以后,投资者是否可以拿回投资?答案是“不行”。

湖北省诚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启伟介绍,参与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正式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不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参与传销同样也违法。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拘役或劳动教养,一般参与者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参与传销者遭受的财产损失也无法挽回。传销害人害己,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拒绝传销,远离传销。

延伸阅读:新型传销危害更大

办案民警介绍,随着大数据和移动互联时代的迅猛发展,一种新型的、变相的、危害更大的传销方式——“网络+商品+拉人头”相结合的新型非法传销,以迅猛的速度在全国蔓延。

网络传销有别于传统传销的最重要特征,就是不限制参加者的人身自由,虽然两者都需要对参加者“洗脑”,但手法却有很大不同,传统传销以限制人身自由加暴风式“填鸭”灌输方式,而网络传销则以说教诱惑为主,洗脑洗心,让参与者无法自拔。

新型传销犯罪与互联网结合得更加紧密。犯罪分子借助微信群、QQ群等媒介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在群内大肆宣传其运作方式及如何获得高收益,发展下线,让参与者通过网络支付钱款并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将骗来的钱迅速转移,将网络作为实施新型金融传销犯罪的“温床”。纵观近年来爆发的各类新型金融传销犯罪,传销团伙专业化、职业化趋势凸显。在“中联巴蜀”这个传销组织中为首的几名高层领导无一不有过类似的“传销经历”。

网络特有的虚拟性、跨地域性特点,网络传销活动更加隐蔽,不利于公安机关查处,本案中,会员身份信息查实难、外地会员取证难,资金追缴难是几道难以逾越的难关。专案组民警攻克一道道难题,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纠错】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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