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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首发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标准 32名农民参加首场评定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15:39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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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评人员代表进行能力业绩展示。实习生章巧慧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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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面试答辩及评审环节。实习生章巧慧 摄

  荆楚网消息(记者曹霓 实习生章巧慧 通讯员张国才 刘微参)10月10日,宜昌市地方标准《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规范》(以下简称“标准”)在远安县正式实施,这是我省首个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地方性标准。

  该“标准”旨在规范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职称审定过程,量化评价指标,减少评定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公平、公正、公开评定。规范由9个章节组成,明确了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三类新型农民专业职称类别、专业、适用范围和级别设置。

  “标准”发布当天,远安县32名新型职业农民参加了宜昌市首场职称评定活动。

  “我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技术人员,对从事袋栽香菇的种植户进行科学的、标准化、精细化的管理,让他们种植有效益,投资有汇报,把产业更好的发展。”远安农民高进郁从事食用菌生产29年,此次参加中级农艺师职称评定。

  今年9月他成立了“远安县绿色远景食用菌技术培训学校”,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引导远安县菇农由粗放式栽培管理向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广大菇农种植效益。“参加职称评定,获得专业职称,让我更有底气。”高进郁说。

  2015年,在国家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之时,宜昌市人社、农业相关部门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探索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工作。结合宜昌实际情况,制定了宜昌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暂定办法,并于2015年底组织了首次评审。

  目前,宜昌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常态化评价机制初步建立,全市已有312名新型职业农民取得中初级职称,并实现了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基本全覆盖。

【纠错】编辑: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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