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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应城管武装部事件:合理合法 非网友所想

发布时间: 2012-08-06 05:26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崔逾瑜 见习记者 王成龙 实习生 唐良霄

  【网事回放】

  2日,本地媒体率先以《武汉汉阳区城管局成立武装部战时可参军参战》为题,报道武汉市汉阳区城管局为庆祝“八一”建军节的到来,成立武装部,首批40名城管工作人员加入民兵队伍,率先成为全市城管战线中的“特种兵”。

  因为涉及城管,加上“特种兵”、“战时参军参战”等字眼,此消息迅速升温。连日来,凤凰网、中青网、光明网等网站热议不断,有网评认为“武装起来的城管,有点吓人”,也有的称之为“头脑发热的产物”、“暴力倾向”,也有不少网友表达对暴力执法“升级”的担心。

  【记者求证】

  城管部门设立武装部的原因是什么?如何看待对于民众担心引发暴力执法升级的忧虑?

  4日,面对部分舆论非议,汉阳区委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是一桩彻头彻尾被误读的事件,城管成立武装部,合理又合法。汉阳区城管局坦言,成立武装部的初衷,并非网友所想。

  据汉阳城管部门介绍,当初考虑成立武装部,主要基于两个想法。一是利用准军事化的平台,通过军事训练、国防教育、作风和制度建设等多方面的训练,加强城管人员的组织性、纪律性,纠正一些庸懒散慢的工作作风;二是提高城管人员素质,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锻炼一支应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救援力量,以备不时之需。“总体而言,是想让城管执法树立和谐形象,不会加重暴力色彩。”

  据汉阳区委有关方面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民兵作为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人民武装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作为城管,人员结构来看,多以年轻力壮的男性为主,不少还是训练有素的转业军人,有一定的军事知识和基础,比许多机关单位更适合成立人武部。

  【专家观点】

  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罗教讲。

  罗教讲教授认为,城管成立武装部是出于国家战略的考虑,是国防建设的需求,算是一个体制创新。武装部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成立,一定是报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大家多虑了。

  公众为什么对一桩好事普遍持怀疑态度?这是因为城管是一支很特殊的执法队伍,一直以来在不少群众眼里“暴力”、“冷血”等负面评价居多,容易让公众心理敏感,甚至质疑。因此,要正视这种社会情绪,避免激起公众的对抗心理。

  【看外地】

  据《法制日报》报道,全国多个地区城管局设立了武装部:早在2006年7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城管局人民武装部就正式揭牌;2008年7月31日,江苏省高邮市城管局人武部、市公安城管执法大队正式挂牌成立。此外,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城管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城管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城管局等也成立了武装部。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admin)
关键词:特种兵;民兵工作条例;暴力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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