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
成佳刚当选襄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据襄阳日报消息:1月11日下午,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襄阳剧院胜利闭幕。
李乐成主持闭幕大会并宣布了选举结果:成佳刚当选襄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兴亮当选襄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红、李保贵、吴传彪、贾国文4人当选为襄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关于接受李乐成同志辞去襄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9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李乐成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乐成同志辞去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荆门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爱国同志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11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爱国同志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爱国同志辞去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9年1月11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实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黄冈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1月11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易先荣为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加强为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官书云为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
张社教的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关于官书云同志为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9年1月11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黄冈市委的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官书云同志为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咸宁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丁小强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1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省委关于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配备的有关精神和丁小强同志的辞职请求,按照《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决定,接受丁小强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仕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1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徐仕新同志的辞职请求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决定,接受徐仕新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9年1月1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王槐生的咸宁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关于接受熊登赞同志辞去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11日市政协五届九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熊登赞同志的辞职请求,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同意熊登赞同志辞去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关于刘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9年1月11日市政协五届九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刘宁同志任咸宁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周新祥同志不再担任咸宁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
随州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1月11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熊桢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黄文学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蒋星华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汤文江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
肖诗兵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王文虎、任民、郭志、董立、路永中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饶金才、喻信东为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刘飞、钟克云、詹家安为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孙嵘、姜皓、郭东为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李先海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郑海涛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杜豆、朱艳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姚行权、张国勇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邹家明的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喻信东的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慧芬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潘军的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胜兵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恩施
关于接受柯俊同志辞去州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11日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柯俊同志根据省委关于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配备的要求,请求辞去恩施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依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恩施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柯俊同志辞去恩施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州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9年1月11日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丁 辉为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黄 璟为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