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武汉出台救助新政兜住民生底线 支出型贫困家庭可申请七类救助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3日08:02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近期,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武汉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指武汉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病、因学、因残、照料老人、育幼、住房等刚性支出费用较大,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可支配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后,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2倍的家庭。其中,低于低保标准1倍的为A类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为B类支出型贫困家庭。

支出型贫困家庭可以申请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6项救助。对于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支出型贫困家庭,还可以申请基本生活救助。

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或者委托其亲属、居(村)民委员会向居住满1年(含)的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刚性支出凭证、诚信申报承诺书等材料。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区救助管理审批部门审批后予以救助。对申请教育救助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学生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审批。

据武汉市民政局介绍,自1996年武汉建立低保制度以来,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涵盖特困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的社会救助体系制度逐步完善。但是,这种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重点解决“收入型”贫困问题的救助制度,无法解决一些家庭因重大疾病、因学、因残、养老、育幼、住房等刚性支出费用较大,远远超出家庭收入和承受能力,实际生活困难,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支出型”贫困问题。该《办法》出台后,武汉市社会救助将向支出型贫困覆盖,将更多的贫困家庭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真正实现兜住民生底线。

【责任编辑:李琛】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