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扬 通讯员蒋长顺、李美 )近日,湖北省竹山县检察院快速办理两起涉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月8日,该院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李某某批准逮捕。
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本村小地名为“蚂蟥沟”的山林中设置铁夹捕猎野生动物。2月4日,猎杀小麂一只,2月5日即被竹山县森林公安天堂派出所巡查抓获。2月6日,刘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被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本村小地名为“夏家坪”的山林中使用绳套捕猎野生动物。2月5日,捕猎小麂一只,当晚因群众举报,被县森林公安白玉派出所在家查获并以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两起案件发生后,竹山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到派出所调取并查阅案卷材料,提前介入案件办理,引导侦查人员全面梳理现有证据,并提出补充完善有关书证等客观性证据的意见。2月8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申请批逮,当天竹山县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