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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纳会影响社保待遇吗?权威回复:12月31日前完成补缴即可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19:26 来源: 长江网

长江网5月27日讯(记者汪洋 通讯员陈莉)听说有免征社会保险费用的政策,有具体的适用范围吗?社保缴费中断,影响生育津贴的申领吗?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许多网友咨询社保缴纳等相关问题,办理单位均进行了详细解答。据了解,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医保补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

免征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范围是企业

网友:听说有免征社会保险费用的政策,适用范围是哪些?

江汉区:按照国家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和保障民生的一系列社会保险政策,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的实施范围是企业,免征部分是企业应缴纳社保费用中属于单位应缴纳的部分,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不在免征范围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若以企业的方式参保,也可以按照此类办法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或自由职业者本身缴纳社保的费率与企业就不一样,且全部由个人缴纳,故本次国家出台的减免政策未将灵活就业人员或自由职业者纳入实施范围。后续国家出台新的相关政策,则按政策规定办理。

年底前可补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网友:我有5个月未缴纳社保,现在准备在扣款账户中存入足额保费,到扣款日期时能一次性把5个月全部扣划吗?是否会影响后期社保待遇?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缓缴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原则上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享受医保减征和缓缴政策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可延期缴纳医保

网友:我是灵活就业人员,因疫情原因,本人4、5、6三个月显示为欠缴状态,我想咨询下,如果本人7月份住院,是否能用医保报销?

江汉区: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灵活就业人员,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补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享受医保减征和缓缴政策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

1月前已正常缴费的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网友:我是一所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因疫情原因中断了社保缴费,本月我即将生育,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申请和计算我的生育津贴?

汉阳区:工作人员已告知因疫情原因,2020年1月前已正常缴纳生育保险的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可在医院正常使用生育保险结算,产假结束三个月内由参保单位进行生育津贴申报,并告知所需提交资料。

【责任编辑: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