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茜 通讯员郭姗姗)有风险就有保险,车险、寿险、健康险,大家都耳熟能详,但你知道吗?电梯也有保险。如果乘客被电梯所伤、所困,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前提必须是所搭乘的电梯已购买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6月11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预计到今年年底,全省40%以上的电梯将上“安全责任保险”。
稳步推进 电梯投保工作显成效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是指电梯在安装、运行、维保过程中发生意外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产损失时,由保险机构直接进行经济赔偿的险种。但在我省,这一保障乘客、电梯厂家、维保单位、物业等多方权益的保险,却面临着“不叫座”的尴尬境地。
据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丁苛介绍,“电梯险”遇冷的主要原因,还是公众对于这一保险的了解不深、关注不高,“虽然电梯故障时常发生,但电梯伤亡事故比例确实很小,所以不少住宅小区并未将电梯安全责任险纳入议事日程。”
针对这一情况,2018年起,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先后出台文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鼓励相关单位积极投保。
经过2年时间,目前,电梯投保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武汉地铁运营公司等部分公共聚集场所单位,上海三菱、日立电梯、蒂森电梯、通力电梯等部分电梯制造厂家,惠之美物业、万科物业等部分品牌物业公司均已参与投保;武汉市江岸区政府对辖区所有电梯进行了集中投保,武昌区政府对使用年限较长的电梯进行了集中投保。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底,全省在用电梯约25万台,其中投保台数近5万台,投保率约20%。
探索试点 提升电梯保险覆盖率
随着电梯投保工作稳步推进,今年5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全省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公共聚集场所电梯投保工作的同时,探索开展电梯新保险模式试点。
据了解,电梯新保险模式包括“保险+服务”和“养老保险”两种。其中,电梯“保险+服务”是将电梯责任保险的承保理赔和电梯日常使用风险防范服务相结合,实现事前防范、事中管理、事后理赔;而购买“电梯养老保险”,保险机构将为投保电梯提供全生命周期零配件更换和重大维修、改造等赔付。
此外,结合我省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保险机构本着“服务民生、惠民微利”的原则,按照保险内容、相对统一的保费及保险额度要求做好保险产品设计,并公布社会服务承诺。
丁苛告诉记者,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宣传力度,鼓励维保单位、物业单位等电梯相关方积极主动参与投保,推动电梯行业组织接洽保险机构制定保险方案,同时还将把公共聚集场所电梯投保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通过约谈、案例说法、通报等方式提升保险覆盖率,力争今年年底推动全省40%的电梯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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