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王田甜 陈成)将经济价值相对较低的“橡胶木”木门作为“白橡”木门出售,结果使用一个月就出现掉漆、变形,消费者遂将经销商诉至法院。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经销商存在销售欺诈,判决商家向消费者退款并支付三倍价款的赔偿。
2014年8月,杨某夫妻在汉口某家居城购买了价值15384元的木门三套及配件,《家具建材销售合同》中木门主要材质一项被标注为“原木白橡”。
没想到刚使用一个月,杨某发现木门表面油漆氧化脱落,内部结构可见许多不同材质的补丁,门把手部位也凹陷扭曲变形,杨某认为木门的质量和材质有问题,马上与销售商和家居城交涉。
“木质门存在色差及采取拼接工艺均属正常现象,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欺诈。所谓补丁、线条上有一点点瑕疵也属正常。”建材经销商解释,2014年11月,经家居城调解,经销商同意退款1550元给杨某。
尽管得到了一定补偿,但杨某夫妇还是放不下被“忽悠”的心结。2016年3月,夫妻俩就木门质量问题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声称门的内部结构有许多补丁,不是原木门,但商家坚持认为就是白橡原木门,双方争执不下,杨某于是向区法院提起诉讼。
为查明杨某夫妻所购木门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区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机构认为案涉木门材质为橡胶木,采用拼接工艺加工而成,符合全实木榫拼门的特征。案涉商品的质量问题主要是色差与裂缝。鉴定机构同时指出,合同中标注“白橡木”实为橡胶木在家居行业的俗称。
根据鉴定结论,区法院认为木门经销商虽未按合同要求填写商品材质的规范名称,一定程度影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在销售行为中不存在欺诈行为,且已就色差和裂缝的质量问题向杨某作出补偿,视为该问题已通过自愿方式解决,因此驳回了杨某夫妇的诉请。
一审宣判后,杨某夫妇不服,上诉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白橡木缘何成了橡胶木?这个行业俗称真靠谱吗?武汉中院民二庭法官王丹红起了疑心。
王丹红法官在网上仔细查阅中国主要木材和主要进出口木材名称(国家标准),对比木材流通商品名称(国家物资管理行业标准),最终查明橡胶木的树种名为“橡胶树”,流通商品名为“橡胶木”;而白栎的树种名为“美洲白栎”,流通商品名为“白橡”,
“根据木材名称分类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白橡不等同于橡胶木,两者属于不同材质的木材,且从经济价值上讲,白橡的市场价值高于橡胶木。经销商作为专门从事木门经营的商家,对于白橡、橡胶木在材质上、经济价值上的差异应当是知晓的,却将经济价值相对较低的“橡胶木”木门作为“白橡”木门出售,存在销售欺诈。”王丹红法官解释。
经审理,武汉中院还认为,除了“挂羊头卖狗肉”,经销商还企图“鱼目混珠”,在销售合同中未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规范名称,也没有就涉案木门品类、材质,加工方法向消费者解释说明,让杨某夫妇误以为“原木木门”是一块完整的天然木材,在一定程度上具误导消费者的故意行为。
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判决杨某夫妇退还木门,经销商返还剩余货款,并向杨某夫妇支付剩余货款三倍的赔偿金41502元,家居城按照销售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