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吉海英)如何处理好严正环境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的关系?怎样合理拿捏执法尺度?3月31日,省环境执法监督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称,今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将严格执法和精准帮扶相结合,既要有监管的力度,也要有服务的温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省环境执法监督局负责人解释,一方面,全省将围绕《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对偷排偷放、严重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另一方面,当好“店小二”,积极推动包容式、差异化监管,继续深化探索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落到实处,推行说理式执法,开展“送法入企”活动。
据介绍,即将出台的《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版)》,对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进一步凸显正面激励机制,引导企业自主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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