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4月28日讯 即日起至6月底,我市将启动为期两个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四大区域”“五个突出违法”,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市民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
据交管部门统计,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截至今年3月底已达到391.4万辆,预计于2021年6月前后突破400万辆,且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到161万辆,2020年电动自行车的增量是2019年的1.2倍,预计2021年还将继续保持中高位增长态势。
机动车加塞、随意变道、乱停乱放等违法突出,加上外卖、快递、共享单车等新业态迅速发展,非机动车乱穿乱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随处可见,交通秩序管理的压力持续加大,交通安全隐患亟待消除。
此次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将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的工作目标。
重点整治“四大重点区域”“五大突出违法”
根据实施方案,“四类重点区域”和“五类突出违法”将是此次交通秩序整治的重点。
“四大重点区域”分别是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以及其他交通秩序混乱的道路。
“五类突出交通违法”分别是机动车辆乱停,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机动车辆乱行,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大型车辆乱闯,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非机动车辆乱行,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还有行人突出违法,如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
交通秩序整治实行网格化管理
此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将以各区为大网格、街道为中网格、社区为小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和考核。各区委、区政府将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组织各部门共同攻坚治理、推进网格内各项交通整治工作;街道明确责任人,组织小区、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包交通安全、包道路畅通、包机动车及电动车、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等责任;社区综合管理小区门前街道机动车停车秩序,将文明交通创建的宣传单、标语、展板、专栏摆放到社区,加强市民对交通安全法规的认识。
通过区域化管理,组织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与社区实行“错时停车”,利用闲置空地,开辟临时停车场,缓解停车难等问题;通过网格化管理,在全市主次干道划分责任段,交管部门负责主干道、街道社区等部分负责次干道,设立路长,实行包路责任制。
通过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停车设施,清理一批“僵尸车”,消除机动车违停堵塞小区进出通道等问题。对于整治行动中反映出的问题,将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曝光。
交管部门还将启动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呼吁市民对周围的交通违法实施举报,加强公民的交通守法意识、规矩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交通管理、人人支持交通管理”的良好社会风气。
“七个一律”“四个必改”“三个坚持”打赢“交通整治三大战役”
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市交管局班子将分别挂帅出征,坚决打赢运动战、阵地战、攻坚战3场大战,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路面突出违法整治运动战”,将以机动车乱停、电动车乱行、“麻木”非法营运和脏污车、飙车扰民等突出违法为重点,成立街头整治点和机动巡逻组,做到见违必究,落实“七个一律”:示范路违停的一律拖移,驾驶人在现场的一律教育处罚,电动车违法驾驶人一律现场学习教育,非法营运一律扣车,正常人驾驶残疾人助动车一律拘留,脏污车上路一律就地整改,飙车竞速等违法一律顶格处罚。
“规范道路交通设施阵地战”,将通过开展全市交通设施大清查,做到“四个必改”,即标牌过多过密、大小不一的必改,空中标牌与地面标线不统一的必改,脏污、破损、歪斜、被树叶遮挡的必改,电子设施飞线织网、影响城市景观的必改。最大限度做到共建共杆、版面整合、齐全醒目、规范有效。
“重点车辆源头管理攻坚战”,将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每天联合城管部门开展治超治限,落实“一超四罚”;坚持每周通报,详细梳理渣土车、搅拌车及大型货车违法突出的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叠加处罚;坚持定期召开渣土车管理工作会议,会同城建、城管等部门及行业协会运用曝光、通报、约谈等多种措施,压实企业源头管理主体责任,对多次违法、事故多发的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一律停运直至安全隐患消除。(长江日报记者魏娜 通讯员张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