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30多年如一日,守护每一寸基本农田。图为该市的一片基本农田。 (通讯员 宋从峰 摄)
监利市周老嘴镇“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发祥地”石碑。(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祝华 通讯员 吴天平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祝华 通讯员 刘天军
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
5月6日,漫步在监利市周老嘴镇,一片片稻田整齐划一。田埂上,立着一块“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发祥地”石碑,金色大字熠熠生辉。这块碑是2009年由原国土资源部、原农业部和湖北省政府共同立下的。
1988年,原荆州地区土地管理局会同监利在周老嘴镇试点,划定全国第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保护37792亩耕地。这一创新立即引起中央的重视,不久,“监利经验”在全国推广。
如今,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已是一项基本国策。监利,见证了端牢中国饭碗、守住大国粮仓的努力与决心。
基层干部首倡
荆州是全国著名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荆州年均产粮256.72万吨,上交商品粮147.95万吨,长期居全国之首。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荆州工业快速发展,乡镇企业蓬勃兴起,而彼时土地管理机构又不健全,乱占滥用耕地现象严重。
“玻璃厂、棉纱厂、烧砖厂等一个接着一个建,短短几年,大小工厂建了20多个。”监利市周老嘴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副所长李平回忆,当时创办企业时指手为界,擅自占用、少征多用、乱占耕地的现象非常普遍。
清理数据更让人触目惊心。1987年,国家清理发现,荆州地区1979年—1987年9年间减少耕地139.16万亩,相当于一个县的耕地面积。按这个速度,百年之后“粮仓”荆州将无地可耕。
如何在保证经济建设用地的同时,减少耕地占用、保障粮食安全?
“人口一年年增加,耕地一年年锐减,长此以往必然危及粮食安全。”耕地大量被占用的情况引起了时任监利县国土局干部刘汉尧的深思,并提出了“人地生态平衡”构想,即在国家建设、农民建房致耕地不断减少的情况下,要确保优质耕地数量,以满足人口的基本承载水平。
刘汉尧的想法引起了原荆州地区土地局的高度重视,1988年2月,荆州地区土地管理年度总结会上,决定以乡镇为单位,像自然保护区、森林保护区一样,将农田划块保护起来。
经验全国推广
“经过主动请缨,农田保护试点放在监利。”刘汉尧回忆,经过反复讨论,大家形成共识:划定的农田要确保当地农民的基本口粮、要确保完成上交国家的基本公粮,这两个底线一个也不能突破。于是,“基本农田保护区”这一改变中国土地管理模式的概念正式提出了。
“当时划定了3个保护区,涉及爱华村、鲁桥村等17个行政村,共105个地块、37792亩。”时任鲁桥村村支书段德高介绍,保护区内农田原则上不许改变用途,并实行“六不准”:不准建房、不准葬坟、不准挖沙取土、不准扳砖烧窑、不准毁田造林、不准乱挖鱼池。
为宣传政策,各镇各村干部包片入户宣传,保护区内已经建设但不符合“六不准”要求的建筑物全部清除,一批砖窑厂被关停。
通过试点,开创性地建立了一套较为科学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模式,开创了耕地保护先河。随后,荆州地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2120个,面积8.8万公顷。
监利的创新举措,很快得到中央与省委的重视。1989年5月25日,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区现场会在荆州召开。会后我省发出《关于开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的通知》。
1991年,国家修订《土地管理法》,将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其中,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全国大面积铺开,“监利经验”走向全国。
2008年,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基本农田第一次加上“永久”二字。
2009年12月6日,一块崭新的基本农田保护纪念碑,在监利县周老嘴镇立起。
“这是一个来自基层的伟大创举。”业内专家动情地说,30多年来,这项制度为我国经济发展和保障粮食安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田长制”呼之欲出
上世纪90年代,东部某发达地区一位市长对湖北省领导说,你们这里油菜花黄,麦苗喷香,可惜一亩地才千把元的收入,我那儿“种”工厂,每亩“年产”几百万元。
田里是“种”工厂,还是种粮食?都“种”工厂,谁来端牢中国饭碗?
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份之一,湖北始终把握着合理的平衡。
“作为发祥地,监利30多年如一日,守护每一寸基本农田。”监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吴天平介绍,当地实行市、乡、村三级违法用地巡查防控制度。自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以来,监利基本农田始终稳定在210多万亩。
像保护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监利是湖北守住“饭碗田”的一个缩影。长期以来,湖北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7288万亩耕地红线,完成588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界,比国家下达的5883万亩划定任务高出5万亩,为良田安上“保护罩”。“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数量、质量、生态立体耕地保护格局。”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
藏粮于地,今天的耕地,就是明天的饭碗。2021年,我省耕地保护制度创新又往前走了一步。
为进一步保护好良田,荆州市正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田长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村支书担任本级总田长,“田长制”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杜绝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现象。
“我省‘田长制’实施方案正在加快制定中。”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实施“田长制”,全省将进一步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监管机制,确保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有升。
(注:今荆州市前身为荆州地区,今监利市前身为监利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