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王田甜 实习生刘越)江苏某公司支付15万元给武汉某医疗科技公司研发产品,不想产生纠纷诉讼至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突破时间、空间局限,仅用一个月时间化解纠纷。5月2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以来有关情况,发布了这件改革实践典型案例。
作为全国首批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地区,武汉法院改革试点一年半以来,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16.5%,简易程序适用率64.9%,办理司法确认案件4135件。2020年,全市法院民事一、二审平均办理天数分别减少20.1天、11.9天。
依托“互联网+”强化在线指导,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在线调解平台解决纠纷等举措,武汉两级法院基本实现纠纷化解与司法确认“零跑腿”。2020年,在收案大幅上升、首次突破31万的情况下,武汉两级法院以不到全省1/5的法官办理了全省法院1/3的案件。
小额诉讼程序是一种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审理方式,可有效缩短审理期限,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尽快实现胜诉利益。武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程继伟介绍,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属于法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范围,不需要当事人同意;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双方同意即可申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试点以来,全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为29.5天,接近法定审限的一半。
简易程序简化了一些审判流程,对案件质量会不会有影响?武汉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梅飚表示,简易程序简化的是流程,不减损当事人的权利。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同其它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样,都纳入司法责任制,由案件质量考评体系进行监督、管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