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山法院得胜法庭带着国徽去开庭。
5月24日,竹山法院得胜法庭法官带着国徽、拉起横幅,在一处农家小院内进行“巡回审判”。两张桌子,四把椅子,法庭将庭审活动搬到百姓家门口,一起并不复杂但对立情绪严重的案子就近化解。
“在我们村的院子里,看到法官审理案子,十分受教育。”旁听完审理的村民孙某连声称赞道。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处在定分止争、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是基层百姓了解法院的重要窗口,其工作成效如何、作用发挥怎样,直接关系到法院工作的整体质效。
长期以来,全省人民法庭干警扎根基层、辛勤工作、甘于奉献,严格公正司法,办理审结大量司法案件,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同时,通过延伸审判职能,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服务和保障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坚持多元司法协作,提升解纷能力
法者,定分止争也。进行案件审理,实现矛盾纠纷的化解,是人民法庭最重要的职能。
“感谢法院帮我们渡过难关!”近日,来凤县人民法院百福司人民法庭为23名农民工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
2016年,龚某某雇请百福司捏车村等三个村的村民从事种烟劳务作业。后龚某某因生意亏损离开,杳无音讯,导致从事劳务作业的22户23人共计6万余元劳动报酬没有得到兑付。
2018年,被欠薪的村民集体起诉至来凤县百福司法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龚某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扣,仅从其银行账户中扣划到3000余元,剩余56000余元无法执行到位。法官依法将龚某某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0年,百福司法庭通过排查摸底,了解到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绝大多数是老年人,经济状况普遍不好,便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最终通过司法救助解决了剩余未执行的款项。
矛盾纠纷的化解不仅需要法理,还需要情理。人民法庭处在基层一线,要善于倾听群众心声,坚持多元司法协作,提升纠纷化解能力,发挥好服务基层的触角作用。
今年“三八”妇女节前夕,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决定》,麻城法院黄金桥法庭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该庭9名干警中,女干警6人。近三年,该庭平均受理各类案件700余件,每年结案率97%以上。
多年来,黄金桥法庭整合妇联、司法、社会调解组织、志愿者等各类资源,为妇女儿童提供诉讼指导、心理疏导、人身保护等帮助。该庭先后获得“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工作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被确定为湖北省第三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积极回应诉求,打造“枫桥式法庭”
通过明确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是打造“枫桥式法庭”、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最直接的体现。
今年4月,根据“干警联系走访企业”活动安排,松滋法院杨林市法庭实地走访部分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服务。
在松滋市某米业有限公司,杨林市法庭干警了解到,罗某某欠该公司货款30548元一直未结清。经多次催讨,罗某某一拖再拖、不予偿还。杨林市法庭当即联系罗某某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次日,罗某某即支付全部账款及利息。
“感谢法官帮我们教育子女,让我们的生活更有保障!”近日,远安县人民法院嫘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由8名子女们每个月平均负担父母的生活及医疗开销,年过八旬的老夫妻与子女和解。
对邻里纠纷、赡养纠纷、经济纠纷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人民法庭除了追踪了解矛盾的化解情况,推进司法保障、为民司法的关口前移外,还不遗余力地进行法治宣传,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赖感。
5月26日上午,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丹江口市法院三官殿女子法庭干警来到该市杨山路小学,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共享美好明天”法治宣传活动,陪全校学生提前过“六一”;5月24日,黄梅县岳飞小学20余名六年级师生走进黄梅法院大河法庭,参加“法庭开放日”活动,并模拟开庭审理一起校园欺凌纠纷案。法庭调查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的唇枪舌剑以及当庭宣判的肃穆庄严,让学生们亲身体验了一把“法官瘾”。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省许多基层法庭以“送法进校园”“反电诈小课堂”“模拟法庭”等形式,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环境。

竹山法院得胜法庭巡回审判庭。
推进“一把手工程”,补齐基层法庭短板
今年初,团风县人民法院淋山河、但店两个中心法庭新办公楼投入使用。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看到,两个法庭均设有审判庭、调解室、合议室等,并已与上级法院联网。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基层派出机构,是人民司法的法治末梢。其建设布局的合理设计、法治功能的规范配置与司法效能的充分发挥,既关系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便利,更关系到人民群众诉讼的便捷。
“基层法庭要向中心化、标准化、规范化迈出坚实步伐。”省法院主要负责人指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少数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对人民法庭人、财、物保障不足,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为滞后,不能满足执法办案需要。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要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完善人民法庭功能,在人才、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的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今年,全省法院将坚持强基导向,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大人财物投入,抓好人民法庭建设。
省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院长要把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履行“第一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法院要抓住契机,进一步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推进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在新发展阶段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跨越。
(文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魏秘 司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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