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老人家,我们是司法部法治宣传中心和法律出版社的党员干部,来看看您!”
6月26日,司法部法治宣传中心党支部、法律出版社第一党支部联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北京市密云区和颐园养老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敬老孝老活动。大家与老人们手拉手,唠家常、解心扉、遣孤愁,给老人们带来欢乐。
走进和颐园养老服务中心大门,老人们正围坐在院子中锻炼,年龄最大的一位已经有104岁高龄。这是密云区最大的民办养老机构,主要是为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有106位老人在此颐养天年。
87岁的李淑香,曾是北京帆布厂的一位中层干部。1953年,时年18岁的她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我原来没上过学,这些年党培养我上夜校、上高中,我们没赶上革命时期,但赶上了建设时期,党指向哪里咱们就干到哪里。我刚工作的时候,厂里只有3个人,到我退休,已经发展到一千多人。”
91岁的姚友华,和李淑香曾是老同事,已经在党49年:“要不是中国共产党培养我、抚养我,哪能有今天,解放以前根本就吃不饱穿不暖。”
这对老同事来到敬老院以后,并没有闲下来。姐妹俩听广播、看电视、学政策,结合党史和个人经历感染身边人,不忘初心,跟上时代。
“在这里,我们把老人当小孩照顾。”和颐园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马瑞霞说:“家属只要把他们托付给我们,我们就是家人。”
长寿花、飘香藤、橡树、海棠……住在二层的王淑莲奶奶今年88岁高寿,房间窗台上绿植丰茂、花开正盛。“这里环境好,跟家里似的。”王淑莲精神状态很好,咧嘴笑着说:“你看我这一口牙都是真的,吃喝都没问题。护理人员把我照顾得很好,给儿女减轻了不少负担。”
司法部法宣中心、法律出版社共同向老人们赠送了米面粮油、蔬菜、文娱器材、法律图书及挂画等生活品。活动中,法宣中心党员干部还为每位老人拍摄了微笑照片。
司法部法宣中心党支部书记李子顺感受颇深:“作为民办养老机构,和颐园为我们党员干部作出了很好的榜样,党员干部要思考自己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要探究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如何体现、社会良心如何体现,真正发扬尊老爱老的孝道传统,践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孝道理念,把‘孝道’提升到‘为人民服务’的层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付诸行动、落在实处、做在长期,特别是在庆祝我们党建立100周年之际,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要思考个人如何为社会做贡献;在老龄社会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作为法治宣传工作者,我们要思考在保障老年人权益中如何有为。相信随着国家的发展,银色产业一定会变成朝阳产业。”
法律出版社党委书记伍彪说道:“老龄社会正在加速到来,国家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将老龄化增加的压力转变为经济发展动力。作为社会一份子、作为一名党员,我们更要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作用,让老年人拥有更加美好的晚年,让国家、社会、个体都能减轻压力。作为中央文化企业,法律出版社也将在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图书策划出版上更加积极主动。”
司法部法宣中心干部张志远告诉记者:“这是一节特殊的党课,我深受教育。接下来要拓展思维、创新方式,增强历史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在工作中、落在生活里,坚持不懈为社会、为群众办实事。”
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张戢感叹道:“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心愿。通过两个支部的这次联合活动,能把大家的心愿转化为现实,为老人们干点实事,我觉得很值得。同时我也感到,护养人员的悉心照顾是老人们生活品质得到保障的重要基础,她们要常年保持这样的耐心和付出,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光靠经济吸引是很难的。我们要学习她们,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深耕实干,做到“干一行爱一行”,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用实际行动来实现自己的理想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