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已于4月29日公布施行。为推动反食品浪费法有效贯彻落实,近日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商务部、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律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反食品浪费法施行两个月之际,记者随机走访北京多个餐厅发现,食品浪费行为仍然时有出现,对于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等内容的落实,被访餐馆的执行情况也是参差不齐。
反浪费规定流于形式 自助餐厅成“浪费重灾区”
休息日一般是家庭聚餐的高峰期。6月20日中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四环边上某商厦的五楼餐饮区,这里人声鼎沸,熙熙攘攘。
在一家比萨快餐店里,挤满了了很多带着孩子来消费的家长们。记者放眼望去,只见一些没来得及收拾的餐桌上摆放着多个餐盘,没吃完的炒饭、蛋挞、披萨、黄瓜片等明晃晃地摆在盘中。一家正在结账走人的餐桌上,甚至还有一大盘炸鸡、烤肠,几乎没有动就全数剩下。店里的服务人员面无表情地推着垃圾车麻利地将这些剩菜剩饭倒进泔水桶。
在另外一家自助火锅餐厅里,记者发现,很多餐桌上剩了很多水果。原来来这里就餐水果是免费送的,很多人贪多占便宜,吃不了最后只好剩下。在收银台的显要位置,火锅店设置了“光盘行动、浪费食物每200克要加收 50元”的提示牌。但似乎效用不大,很多顾客们选择将剩余的肉、虾等一股脑倒进火锅汤里,以此应对“光盘行动”。对此店员也无可奈何,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于食物浪费行为,根据刚刚颁布的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可在实际的走访过程中,记者只在上面那一家火锅自助餐厅内看到了“制止餐饮浪费 践行光盘行动”的标语。其他的很多餐厅,张贴的多是防疫须知、卫生许可等告示,并没有光盘行动的宣传。
此外,根据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充实菜单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可实际当中,只有顾客提出打包需求时,餐厅才会准备餐盒打包,而且一般情况下都要收费。一听说要收费,很多顾客都不愿意打包了。
记者了解到,对于顾客浪费食物的行为,餐馆服务人员多是好言相劝,对方不听劝,也没有什么其他好办法,“说多了,弄不好会起冲突,和顾客争执被投诉的肯定是我们自己,所以老板常常让我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家云南菜馆的服务人员无奈地对记者说。
记者发现,自助餐厅是发生食物浪费现象的“重灾区”。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但实际情况是这一规定并未普及。在少数约定了“罚款”的自助餐厅,处罚也只是口头说说。
比如位于广安门外的一家自助餐厅规定,顾客入场前,除了要交一份餐费,还要额外付50元的押金。前台介绍,如果吃完饭没有浪费,押金如数退还。但这样的规定常常引发争执。记者看到一家由十多位成员组成的大家庭来这里周末聚餐,面对每位50元押金的规定,这些人居然咄咄逼人的质问前台: “我们十多个人,怎么可能不浪费?还没吃呢凭什么先白给你们几百块钱?”一看对方人多势众,前台只能改口称:不收押金了,剩菜不达到一定量不会罚钱。
记者还发现,虽然交了押金,但真的有客人出现了浪费情况,餐厅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多顾客退押金时,服务员连检查都没有做,直接就把押金退了回去。反浪费的措施规定流于形式。
外卖平台需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
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公布施行。为推动反食品浪费法有效贯彻落实,6月中旬,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律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告》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将反对食品浪费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提升餐饮供给质量,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餐饮浪费提醒。单位食堂要不断加强反食品浪费管理,建立并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环节中的减损管理。鼓励学校食堂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食品浪费行为。机关食堂要引导干部职工用餐节约,细化完善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公告》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和教育、商务、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反食品浪费法宣传贯彻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此次《公告》一大亮点就是对于现在日渐流行的外卖点餐消费模式中食品浪费问题的关注。根据《公告》要求,餐饮外卖平台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理性消费。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国外卖总体订单量达到171.2亿单,外卖市场交易规模达到8352亿元,外卖用户规模已接近5亿人。显然,外卖点餐环节的餐饮浪费问题不容小觑,只有及时有效遏制外卖浪费,才能形成反食品浪费的责任闭环,实现反食品浪费机制的全覆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上述五部门发布的文件,应该是对反食品浪费法的进一步细化,以增强其可操作性。将外卖点餐平台纳入到反食品浪费监管的范围内,实现监管全覆盖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线上线下标准统一、一同监管,这为后续的执法提供了依据和指引。
“五部门的规定其实是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餐饮外卖平台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只有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餐饮外卖平台多承担信息公开和提示责任,与消费者高效沟通,才有助于消费者作出合理判断,更好防止出现食品浪费。”刘俊海说。
减少食品加工储存运输等过程浪费损耗
我国的食物浪费现象到底有多严重?一个比较流行的说法是,我国每年浪费的食物几乎相当于两亿人口一年的口粮;餐饮协会保守估计,2010年我国餐饮业至少产生2100亿元食物浪费。不过,据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课题组2013-2015年的调查结果显示, 我国餐饮食物浪费量约为每年1700万至1800万吨,相当于3000万到5000万人一年的口粮。粮食都浪费在哪方面了?真的都是在饮食过程中浪费的吗?
其实在粮食的加工、运输环节中,浪费现象也不容小觑。据研究机构对外披露的数据显示,在粮食生产到加工这一环节,会出现不可避免的粮食消耗,数值大概在8%左右,也就是说每年在生产加工、存储运输和消费环节要损失大约三千万吨左右的粮食。
为此,根据五部门《公告》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全面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通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认为,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耕地面积在世界第4位,仅次于美国、俄罗斯、和印度。但是因为我国人口众多, 人均耕地面积在世界排第126位以后,平均到每个人拥有耕地才只有1.39亩,还不到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一半,这意味着我们对粮食的需求比其他国家更高,所以保护好耕地、提高耕种效率、杜绝粮食浪费是目前最需要做出的行动。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出台相关文件、开展“光盘行动”等措施,大力整治浪费之风。 2013年底,中办、国办制定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切实压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加强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实行县以上接待信息公开并强化对接待问题的问责。从制度上让大吃大喝“报销无门”。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公布施行,首次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保护粮食安全等明文纳入法律刚性要求之中。
除了国家层面,这些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探索立法监管,制止餐饮浪费行为。2013年,珠海市在全国率先发布《珠海市餐饮浪费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顾客被误导点菜过多等现象,政府相关部门会责令改正,并警告,若经营者拒绝改正或在指定期限内未改正的,政府部门可视浪费情况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2014年,沈阳市文明办号召所有餐饮单位主动下调各类宴会标准,打造节约环保的宴会新风。
2021年5月27日,《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正式公布并施行。该规定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食品浪费行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可以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反映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进一步细化反食品浪费制度体系
最近两则看似不相关的新闻,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和思考。
一则是近日江苏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了一家面包店。原因是执法人员在他们制作间的厨余垃圾内发现了大量丢弃的面包,其中不少是刚刚出炉的。这些面包被丢弃是因卖相不好,做大了或小了,扁了或丑了,但是都是保质期内新鲜可食的面包。执法人员认为,根据4月29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此行为违法,向商家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约谈。
另一则是时下线上售卖异常火爆的“临期食品”现象。各大电商平台,线上卖临期食品的店铺多以“食品折扣店”的形式经营。据悉淘宝上卖临期食品的店铺已近万家。过去一年有210万消费者在淘宝上选购临期食品,主要以年轻人为主,90后、大学生和一些年轻上班族。此外临期食品不仅线上销售火热,线下商超的折扣区、临期食品专区也人气颇高。
两则看似不相关的事件其实背后都指向了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防范和杜绝食品浪费问题。
其实面包店将卖相不好的面包偷偷倒掉,是这个行业的一个“潜规则”,本质上反映出商家保证面包“体面”、追求建立高端高品质餐饮形象、以达到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的目的。但是这与杜绝浪费、厉行节约的法律规定又背道而驰。
在此次五部门《公告》中也提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要积极创新反食品浪费举措,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探索研究,对不同保质期和储运要求的食品或检验合格产品的备样,通过捐赠、拍卖、合规留用等多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刘俊海教授也介绍了法国的反浪费食物法相关规定,为我国处理临期食品、创新反食品浪费举措提供解决思路。
法国反浪费食物法规定,禁止超市扔掉食物,要求食物经销商将多余食物捐赠给慈善机构。并且从税收优惠、第三方机构、优化后勤保障等三方面,来保障该法律规定的顺利施行。 具体包括:政府给予商家税收激励,税收减免数额相当于法国食品库存价值的60%。其次,超市不直接面对受赠者,而是把临期食品交给食品银行、慈善组织等“中间人”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分发给有需要的人。最后,食品回收企业查漏补缺。企业收取服务费,帮助寻找捐赠对象并与食品援助组织配对,同时优化后勤资源,收集和重新分配哪怕是少量的新鲜食品和熟食。这样,即便是身处偏远地区、很难接触到慈善机构的小型商店,也能及时得到帮助。如此三方面措施加持,不但降低了捐赠主体即超市、商店的捐赠成本,并且提升了食物的流通效率。
因此,反食品浪费法出台后,在如何保障实施、落实方面还需进一步细化,并制定配套制度措施,才能真正形成良性运行的反食品浪费规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