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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利用“95”语音线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宣判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8日19:02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姜依菲 葛明亮

在办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转租“95”码号语音线路案件过程中,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细审电子数据,还原案件事实,区分罪与非罪,准确认定罪名。2021年6月28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认定被告单位两家网络科技公司及6名单位主管人员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两家公司罚金,判处6名主管人员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2020年1月20日,南通市民王女士无意中接到一个952750XX的陌生号码,对方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称可以提供无担保、无手续费、低利息的贷款,如有意向可以添加微信、QQ。王女士为了周转资金加了对方好友,对方先后以会员费、手续费、银行卡信息有误变更信息费、账户解冻费、保证金等名义骗取王女士钱款共计6万余元。

这并非个例,而为这个诈骗犯罪团伙提供该号段电话线路的正是南通江水公司(化名)。2020年4月,南通江水公司负责人秦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2019年6月5日,南通江水公司成功申请工信部颁发的952750码号证后,通过深圳市飞翔公司(化名)租用运营商语音线路,扩线达5000条。

据介绍,95码号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审批的电信资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出租。两家公司为获取利益,从运营商处租用语音线路后,通过租用服务器,安装VOS管理软件架设通信平台,非法对外转租95码号语音线路,向他人提供电话群拨和透传业务,按通话时长收取高额费用。在收到投诉反馈后,不核实实际情况,仅通过将投诉号码列入黑名单避免二次投诉、修改投诉号码通话记录等方式,继续将码号线路转租给原下游公司使用。

南通江水公司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租用的线路实施通信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收取下游客户95码号线路款共计22.8万元,深圳飞翔公司收取下游客户95码号线路款共计219.5万余元。

经查,南通江水公司和深圳飞翔公司转租95码号线路过程中,共涉及电信诈骗案件325起,诈骗金额共计780万余元。其中,损失最多的被害人被骗取钱款共计29万余元。

2020年10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转租95码号语音线路的行为虽然违反行政法规,但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仍需要进一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承办检察官介绍,但涉案的各被告人不是辩解未收到举报投诉,就是说接到举报投诉但已核实并采取一定措施监管。

为此,检察机关着力从电子数据打开突破口。面对涉案手机、电脑内提取的65G电子数据、10万余页手机取证报告及难以计数的文件内容,崇川区检察院依托电子数据实验室让科技赋能检察办案,科学分析、梳理语音线路上下游关系、投诉举报情况、处理情况、违法所得等,通过细审电子数据,还原案件事实。

在电子证据有力支撑下,检察机关认定如下事实:南通江山公司和深圳某科技公司多次接到诈骗举报,始终未及时有效采取法定管理职责;深圳某公司还通过虚构通话录音、伪造通话记录等方式骗取运营商信任让语音线路继续运营。面对强大的电子证据,各被告单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所得。

在罪名认定上,检察机关认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21年5月28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对案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表示,利用“95码号”实施电信诈骗人人痛恨,源头治理才是关键。工信部及运营商应加强码号准入审批工作,完善码号使用监管机制,提高风险管控意识,遏制网络犯罪。在此提醒,企业应合法使用码号资源,不得擅自使用、出租;群众如果接到95开头电话,应保持警惕;对方要求加好友、转账的应及时记录相应电话、微信、QQ号码,并报案。

【责任编辑: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