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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停在楼下被“天外飞窗”砸坏 车主第一时间锁定侵权人获赔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7日08:13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蔡蕾 朱玉琳)将车停在一栋大厦楼下,不料祸从天降,楼上窗户坠落,将汽车前挡风玻璃砸坏。车主报警后迅速确定侵权业主,最终获得2万元赔偿。7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高院获悉这一高空抛物案例。

车主小张发现自己车被砸坏后立即报警。经查,系大厦八楼玻璃窗老化、门框松动所致。修车花去2万元,小张委托一鉴定机构评估车贬值损失1.5万元。

小张将大厦八楼业主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维修费2万元及新车贬值损失1.5万元。

大厦八楼业主辩称:承认赔偿,但只赔修车费2万元,对贬值损失1.5万不认可。物业公司辩称:坠落窗户是在室内,不属于物业公司管理范围,物业公司不担责。

2021年5月,审理此案的宜昌西陵区法院法官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大厦八楼业主作为坠落窗户的所有人、管理人,未尽管理义务,在门框老化松动的情况下,疏于维护、放任危险发生,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坠落的窗户玻璃属于室内部分,是八楼业主的专有部分,不在物业公司管理范围内,故物业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关于小张主张的贬值损失1.5万元,因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令八楼业主赔偿小张损失2万元。

高楼越来越多,高空坠物抛物时有发生,若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如何查找侵权人?法官表示,本案中,车主在发现自己的新车被砸后,第一时间报警,寻求公安机关帮助,迅速锁定侵权人,这很关键。

【责任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