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长春 韩萍
“现在开庭!”6月8日傍晚时分,随着王岑森手中法槌的敲响,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拉开了帷幕。
王岑森是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香日德地区人民法庭庭长,此次他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当地村民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与一般庭审不同的是,这次法庭直接开到了香日德镇上柴开村村委会前的小广场上。
王岑森和法官助理严肃庄重地坐在“审判席”上,背后是高悬在小广场走廊上方的庄严国徽,以及一条写有“都兰县人民法院傍晚法庭”几个大字的醒目横幅。
宣布法庭纪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整个开庭过程与平时无异,只是时间选在了傍晚,距离上也更加贴近群众。
“‘傍晚法庭’是群众送给我们的称谓,如今已成为香日德法庭的一个品牌。”庭审结束后,王岑森告诉记者。
每年四五月对农户农业生产来说是个很关键的时期。2018年,香日德法庭为避免耽误村民日间劳作,想方设法为群众抢农时,创新将案件开庭时间安排在傍晚时分,在村委会就地开庭,被当地群众誉为贴心的“傍晚法庭”。
“‘傍晚法庭’是香日德法庭弘扬‘马背法庭’精神,构建‘巡回审判+’模式,提升司法服务广度和深度,实现司法服务具体化的重要方式,通过就地立案、现场开庭、现场调解、当庭结案,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都兰县法院院长赵蕾告诉记者,由于“傍晚法庭”所具有的“亲民特色”,今年以来,都兰县法院立足实际,将办好“傍晚法庭”作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大举措。
除巡回审判外,“傍晚法庭”的到来还能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庭审结束后,法官助理吴晨虹将旁听的村民们集合到一起,给大家讲讲法律知识,问问家长里短,进行普法宣传。
当听说一位村民因邻居排水问题和对方产生矛盾纠纷后,吴晨虹决定第二天一早就约双方当事人去现场进行调查,争取把这一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傍晚法庭’的巡回审判车每到一处,都会引来不少群众反映诉求,法官对那些能够当场立案的就当场受理,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在当地赢得了广泛认可与好评。”王岑森介绍说,今年以来,“傍晚法庭”已经帮助香日德地区群众解决了十余起矛盾纠纷。
上柴开村村民宝科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他竖起了大拇指,为“傍晚法庭”点赞。宝科认为,“傍晚法庭”给他们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问题的平台,帮村民们解决了大量日常纠纷,切切实实地为大家办了实事儿。
青海地域辽阔,地广人稀,巡回审判是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主要办案方式。
多年来,青海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马背法庭”精神,加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等便民措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关爱与温暖。
今年5月,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发生里氏7.4级地震后,果洛州人民法院立即赶赴震区指导建立“帐篷法庭”,按照便民利民司法服务宗旨,搭建抗震救灾临时立案场所和巡回审判点,多渠道提供诉讼服务,尽可能给受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为抗震救灾大局分忧,为灾区群众解难,真正做到了一手抓抗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手抓审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抗震救灾巡回审判点搭建完成后,玛多法院审判团队根据手中案件排期情况,积极联系当事人组织庭审,审理了一起买卖羊合同案件。
据了解,双方当事人于2018年签订买卖羊合同,但原告一直未收到被告给付款项,原告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考虑到灾情影响,承办法官决定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耐心细致、设身处地考虑双方难处,经过4个小时的努力,玛多法院抗震救灾巡回审判点的首起案件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