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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会商,决定自2021年12月20日起,暂停执行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暂停执行西安市工作日
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经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会商,决定自2021年12月20日起,暂停执行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非必要、不出行,不流动、少聚集,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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