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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实践 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08:31 来源: 湖北日报

2021年9月28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东湖宾馆梅岭礼堂举行联组会议,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询问。

2021年4月22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让青春闪光,为党旗添彩”系列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

2021年9月16日,宜昌市西陵区四方堰社区居民参加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

2021年,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这是党的历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的首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掀开了崭新篇章。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紧扣中心大局开展监督,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实践,推动全省民主政治建设和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提高立法供给质效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立法是善治的起点。

省人大常委会突出高质量发展立法,制定地方金融条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制定节约用水条例,细化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制度,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审议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破解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矛盾,切实解决发展用地难问题。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作出契税税率的相关决定,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合理减轻税负,促进市场交易。

立法不在多而在精准,条文不在多,关键要务实管用。

省人大常委会聚焦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区域协同等重点领域立法,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立法项目放到突出位置,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让高质量发展更有法治底气——

在民生保障领域,省人大常委会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时清理、修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全面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审议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保障基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在社会治理领域,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慈善条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好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修订动物防疫条例,明确防疫职责,完善防疫体系;审议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草案,提高价格鉴证质量和公信力;作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架起直通百姓的司法“桥梁”,该项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广。

在区域协同领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州建立区域协同立法联席会议制度,以法治方式促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襄十随神”四地作出关于推进城市群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实现省内协同立法开篇破题。围绕大别山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黄冈市与河南信阳市、安徽六安市和安庆市等三省四市开展省际协同立法调研。

树立“大立法”观,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统筹立改废释,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长江生态保护、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行政处罚法实施等,先后组织对现行210多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进行5次专项清理,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协同性、实效性;全面开展备案审查,创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增强多种监督实效

为“十四五”开局起步凝心聚力

宪法赋予人大监督权,如何确保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省改革发展稳定需要、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以监督推动落实——

紧扣省委中心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经济运行监督,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地方债务管理等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检查专利“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连续两年,我省在新年首个工作日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省人大常委会突出重点议大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组织各级人大开展“代表行动”,深入9个市州现场走访调查、制作典型案例专题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两院”相关工作情况报告,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询问。省政府认真吸纳审议意见,出台破解营商环境顽瘴痼疾集中攻坚16条措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是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绿色崛起监督,作出关于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决定,审议批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审议我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环保目标完成、长江汉江湖北段禁捕、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实施等情况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5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开展“乡村振兴荆楚行”活动,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省人大常委会加强重大民生问题监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关于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中医药法实施情况检查。开展畜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组织全民健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调研,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提供决策参考。

省人大常委会还加强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首次听取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法院上半年工作暨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情况报告、省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报告,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制戒毒等专题调研,积极推进阳光信访。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对人民负责、替人民代言、为人民服务。

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发挥作用的力量在人民,依法履职的归宿也在人民。

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组织在鄂全国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更多“湖北元素”进入国家规划和重点项目。其中,支持打造民航客货双枢纽体系、支持武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被国家“十四五”规划吸纳。完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省政府负责人带头领办、人大专工委对口督办、相关单位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过程变成改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惠民生的过程。武汉、黄石等地先后出台加强“快递小哥”权益保障具体政策措施,99%的武汉“快递小哥”有了工伤保险。

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畅通建言献策渠道。省人大常委会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代表座谈会,参与预决算审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开展跨区域联动视察,推动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专工委对口联系专业代表、重要法规草案征求全体代表意见、到基层调研必访代表等做法,实现联系代表常态化。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建成一批有特色的“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优化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服务代表知情知政。

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具体地、现实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报请省委批转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推进重点工作。制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体方案,修订选举实施细则,及时作出3个决定,多层次开展培训,全过程指导把关。首次开发运用“湖北省选民登记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选民信息数据库。新一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如期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依法有序、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全面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

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凝聚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合力。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定力。省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会议、文件精神,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工委分党组建设,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推动清廉机关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认真组织专题学习、专题培训、专题党课和红色现场教育。围绕立良法、强监督、促“双联”、帮基层,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办理涉及改革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实事111件,取得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人大事业开新局的良好效果。

完善运行机制,提升履职效能。省人大常委会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优化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出台工作意见,保证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推进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确保突发应急情况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明晰、高效协同的立法工作运行机制,重要法规项目由人大和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该做法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整增加到19个,实现所有市州全覆盖。完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方法,继续大力推行法律知识问卷调查、监督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等有效做法。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宣传工作,形成一批有分量的成果。参加第五届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中俄立法机构地方合作视频会议,服务国家外交总体布局。

上下联动创新,展现整体活力。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全省人大“十大创新工作”评选活动,形成了创优争先、竞相发展的工作格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长江大保护等重点工作,在立法、监督等方面进行更加紧密的上下联动。加强同市州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市县两级人大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大工作呈现整体联动、生机蓬勃的良好局面。

数说·湖北人大这一年

立法工作

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12件,打包修改23件、废止4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法规20件

对现行210多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进行5次专项清理。其中,修改信息化条例等14件法规,废止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修改水路交通条例等7件法规

对报送备案的7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督促纠正2件、提醒4件

监督工作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23件,包括听取和审议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情况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等,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首次听取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开展执法检查6项,包括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畜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志愿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等

组织专题询问1项,围绕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省“两院”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促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8件

人事任免工作

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5人次

代表工作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件议案、786件建议,全部办理(审议)完毕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279件

组织全省各级人大开展“代表行动”,7.54万人次参加代表小组活动6113场次,提出并转办建议10353件

全省共登记选民4940万人,选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93613名

邀请代表12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代表座谈会,800多人次代表参与预决算审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

文/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王婧 通讯员 王丹 图/通讯员 刘允桐 刘浪 制图/徐云

【责任编辑: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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