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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4日07:25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2年1月22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玉祥

大会主席团: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湖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1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好于预期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好于预期,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完成。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六次会议各项决议决定,克服发展环境复杂严峻、疫情防控压力不减、汛情灾情交织叠加等多重困难挑战,经济运行呈现全面恢复、快速增长、质效提升、稳中向好态势,经济发展重回“主赛道”,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同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部分行业受疫情影响较重,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民生领域还存在短板弱项等。

二、2022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指导思想明确,主要目标和任务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措施总体可行。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关于湖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做好2022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我省还将召开第十二次党代会。综合研判发展环境、支撑条件、发展态势,今年我省正处于宏观政策加持窗口期、疫后恢复成势见效期、新旧动能转换加速期、区域实力整体提升期,做好经济社会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奋力实现开局企稳、全年固稳。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做好稳首季、稳工业、稳投资、稳市场主体工作,在“稳”的基础和前提下,能快则快、质量并进,奋力实现“开局企稳、复元打平、再续精彩”。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谋划推进一批管当前、利长远、引领性强、辐射带动作用广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抢抓国家宏观政策窗口期,紧盯重点投向,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使用,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把政策利好转换为湖北恢复发展的实际增量。深入实施促进消费扩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推进消费提质升级、下沉扩容,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更高效率落实国家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出台新一轮降成本政策措施,加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县域贷款和信用贷款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围绕建设科技强省目标,全力争创武汉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推进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区域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推进部省共建湖北实验室实体化高效运行。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构建产学研创新生态系统,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着力打造“51020”现代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光芯屏端网”、汽车、现代化工、大健康、航天、现代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主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继续加大工业技改投资支持力度,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广泛开展制造业数字赋能,扩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三)纵深推进区域发展布局实施,全力推动全域协同发展。深入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形成“强核、壮圈、带群”多点支撑、多极发力的格局。做大做强武汉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做大做强武汉城市圈,打造全国最具发展活力、最具竞争力、最具影响力、综合实力最强的省域都市圈。支持襄阳、宜昌打造中部非省会龙头城市,推动“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成为重要增长极,打造一批区域性中心城市。突破性发展县域经济,深入实施“三百工程”,深化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人口、资源要素集聚,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更大激发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加快推进省属国企分类改革,做大做强主业,发展壮大实力,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人制度,完善监管体制。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构建集中统一、分类管理、授权明确、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监管新体系。加快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做强做优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构建东西南北四向拓展、人物资信四流融合、铁水公空四网互联的低成本高效率现代物流体系。发挥好湖北自贸区开放引领作用,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行动,着力增强开放功能,积极推进制度型开放,打造高水平内陆“新沿海”。加快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分工,推动优势产品、主力企业和新增长点扩大出口。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稳步拓展与沿线国家合作领域,精心谋划更多合作项目。持之以恒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家要求,对照企业和群众期盼,对标先进地区一流水平,破立并举、标本兼治,持续发力破除顽瘴痼疾,切实把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做实、做细、做成品牌。

(五)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长江大保护,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减负稳岗就业举措,着力保障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推进完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加强基本医保市州级统筹,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教育、健康、养老、托幼、文化事业。加强粮食、能源安全保障,抓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做到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发展不停步,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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