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16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 通讯员 张海哲)口渴了喝酒解渴?15日,无证驾驶的杨某酒后驾车被三亚交警查处时,竟称“口渴了喝酒解渴”。根据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对杨某合并处以6500元罚款的处罚,并处20日行政拘留,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月15日3时38分许,三亚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在河东路某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一辆琼BA***3号牌轻型厢式货车向检查卡点缓缓驶来,交警路管员依法将其拦截。

无证驾驶的杨某酒后驾车被查。
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杨某(男,38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进一步核查中,交警路管员发现,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据杨某交代,其在装卸货物时,由于口渴,所以喝了点酒。
杨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99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合并处以6500元罚款的处罚,并处20日行政拘留,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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