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检察机关基层行集中采访活动现场。通讯员供图。
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爱华出席本次活动并致辞。通讯员供图。
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吴松恩(右一)向记者介绍相关工作。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 (记者胡文勇 通讯员周晶晶、薛芳、余佳)“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拿到第一个‘国字号’荣誉,至今15年,一直保持着争先创优的好传统,对待新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理念,我们在求新求变中传承和创新。”4月27日,武汉检察机关基层行集中采访活动走进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爱华这样向媒体采访团介绍。
据悉,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首届“守望正义——全国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复审)、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服务“零距离” “牵手”民营企业设立驻企检察官工作室
民营经济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对于法律的诉求是极其重要且必不可少的。
辖区一企业的部门负责人伙同下属,违规下载近2万条客户信息,然后双方辞职后一起创办公司,用“老东家”处获取的客户信息来招揽客户、抢生意,对该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走司法维权程序后,却因搜集证据不足,维权举步维艰。
面对此情况,企业该如何破题?“虽然该个案的维权最终在检企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得到解决,但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思考。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很多风险,虽然他们有专业的法务人员,但从我们检察官的角度可能会提前帮助他们发现和规避刑事法律方面的风险。”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吴松恩这样说道。
在广泛听取企业意见、立足职能认真谋划的基础上,该院第二检察部在省内率先设立“驻企检察官工作室”,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犯罪预防、企业合规等方面的服务。通过搭建护航民企平台,“零距离”服务企业,以检察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目前,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九州通医药集团、恒信汽车集团成立检察官工作室,各安排一名检察官专门负责对接。
促矛盾化解 首个“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出台
“4月20日,我院与武汉市琴台公证处签署《公证参与涉人身伤害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事务合作协议》,正式建立起武汉市首个‘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国晓,向现场媒体推介该院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方面的创新机制。
据悉,该制度主要是针对涉人身伤害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有赔偿能力和意愿,但双方当事人对金额协商不一致导致无法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经检察机关通知到公证处提存赔偿保证金后,检察机关依法可以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或非羁押强制措施。该创新举措进一步促进涉人身伤害刑事案件矛盾化解,减少诉前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