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张宏敏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这些耳熟能详的历史故事就发生在秦巴大山中的陕西省汉中市。
闻名遐迩的汉中市褒河石门栈道就因其路途险恶,开凿工程艰巨,是世界上最早人工开凿的交通隧道。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地处“栈道之乡”,把“栈道”文化的开放图强、百折不挠、坚韧不拔、开拓进取、勤劳智慧贯穿每一个案件办理中。
“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深感责任重大,我愿意发挥自己的力量和检察机关共同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成长。”汉台区检察院第一届公益诉讼志愿者潘正宏在聘用仪式后的激动地说。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伊始,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就出台了《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挖掘线索,在全社会建立公益诉讼大格局,广邀社会力量参与,聘请150名志愿者、34名公益诉讼监督员、10名特邀检察官助理,破解公益诉讼工作群众基础薄弱等难题,使人民群众成为公益诉讼线索的发现者、反馈者。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事关百姓健康,我们检察机关一定要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迎难而上,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这是汉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桑成平对公益诉讼团队提出要求。
汉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针对辖区街道小摊贩小餐饮无摊位证、无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问题,重点调查有关行业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其及时整改。针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依法公示相关信息等问题,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
行动开展以来,共办理食药安全案件105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26%。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
汉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不仅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内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首例”案件,在传统领域之外也大胆探索创新,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以秦岭生态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针对秦岭、汉江区域内固体垃圾污染和资源受损害问题,办理案件205件清理各类垃圾260余吨;办理国有财产保护案件6件,挽回国家损失4.5万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案件18件,办理英烈保护案件5件。
率先在未成年人保护、革命文物遗址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无障碍设施建设、非法广告侵犯国家机关形象荣誉等12个领域开展探索,办理案件72件。办理全省首例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四年以来,汉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83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06件,提起诉讼14件。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团队”,获评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团队中9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办理的两件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食品领域从业禁止公益诉讼案件获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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