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评论员 程曼诗
阅读提要
“共建、共治、共享”,“共”是精髓所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过程,就是一个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
有了路标牌,货车不兜圈;手机一扫,打份零工;旅游村盼来“国字号”烹饪大师;合作社的电费以前“小心用”,现在“放心用”……当前我省正在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一个个“急难愁盼”在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找到了解题的新途径、新办法,积累了与群众办法一起想、事情一块干的新思路、新经验。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的力量源泉。从全面深化改革到脱贫攻坚,再到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和挑战,只要有人民支持和参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越不过的坎。”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要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获得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认可和信任,就必须切实在共建共治共享上下功夫,防止政府大包大揽的观念和做法。
“共建、共治、共享”,“共”是精髓所在。共建是基础,回答依靠谁的问题;共治是关键,回答如何开展的问题;共享是目标,回答为了谁的问题。“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面对的是复杂多元的民生诉求,政府不能包办,也包办不了。如果只是一方“单打独斗”,“干部干、群众看”,不仅解决问题的困难重重、成本高昂,甚至可能出现“干部满腔热情、群众却不领情”的民怨工程,本来初衷是为群众做好事,结果却产生隔膜,变成了脱离群众。
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过程,就是一个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现实告诉我们,党员干部和群众只有一块苦、一块干,为了一个共同目标而努力奋斗,干群关系才能更加密切,感情才能更深厚。“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不是一个群众和市场主体坐等帮扶的过程,而是人人参与、个个尽力、成效共享的过程。实践活动要切实在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就要注重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群众和市场主体不当“局外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带领群众一起干,真正把“你和我”变成“我们”,形成“组织化合力”,解决问题才能事半功倍,才能拥有源源不断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