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许应锋)近日,十堰市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为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人口基础。
《方案》提出,稳妥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生育证办理,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同时,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与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
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方面,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建立完善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到2025年公办幼儿园托班覆盖率达到100%。
在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措施方面,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产假、护理假及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由用人单位照常发放。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落实国家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同时,市外居民无条件落户。
此外,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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