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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员工投机取巧吃回扣8.3万元,获刑!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19:40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李美虹 张汉军

“非常感谢检察院对我们这个案件的监督,帮助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近日,襄阳本地某零售企业监管部门负责人王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激动地说道。

企业送来的锦旗(通讯员供图)

11月7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2月,王某向樊城区检察院反映,公司有少数职工存在吃回扣现象,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然而,他们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却迟迟没有进展,希望樊城区检察院能够帮忙监督立案。

承办检察官审查了该企业提交的材料,发现马某、张某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随即展开侦查监督工作。承办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引导其侦查取证,同时协助劝导马某和张某主动退缴赃款。

原来,马某与张某同为该企业采购部员工,2021年2月底至2021年5月,二人被安排前往海南省陵水县采购水果,在确定采购品种、数量和价格后,在原价基础上每斤加价一角至二角钱,然后将加价后的采购价格等采购信息录入生鲜采购系统,企业据此采购信息收货验货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供应商根据每次加价的金额计算出多收到的货款,通过微信向二人转账。期间,二人收到供应商微信转账的货款共计人民币8.3万元。在侦查期间,二人将上述款项退还该企业。

承办检察官介绍,马某和张某利用自己担任采购员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增采购成本、吃回扣的方式侵吞公司财产,数额较大,樊城区检察院遂以职务侵占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19日,马某与张某均被樊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虽然本案涉案金额不大,但由于类似情况在该企业中时有发生,若是不加以制止,不仅会给企业造成金钱上的损失,更会带来是声誉上的损失。”承办检察官说道。对此,检察官还将深入该企业进行法制教育宣讲,提升员工职业道德及法律素养,同时提醒该企业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对重点环节、岗位、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普法宣传、培训,防止企业资产受损、影响企业运转与经营,切实保障疫情之下的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企业利益无小事,通过立案监督依法打击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秩序的经济犯罪,保护企业财产利益,是检察机关的应尽职责。”樊城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健康长远发展。

【责任编辑:肖梦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