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杨衍
烟花虽美,终究带“刺”。11月11日,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公安局庙滩派出所依法对非法运输132件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谢某实施行政处罚。

民警现场发现谢某车厢内大量烟火爆竹(通讯员供图)
据了解,11月9日,庙滩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进行日常道路车辆盘查时,发现一小型厢式货车驾驶员神色可疑,遂对该车辆进行依法盘查,查出该货车装有大量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现场盘问中,驾驶员言语吞吐,也无法提供烟花爆竹销售相关证明。民警怀疑该驾驶员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后将其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经盘问,该驾驶员对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民警查明,违法行为男子姓谢,家住宜城市小河镇。谢某在朋友处得知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烟花爆竹销售较便宜,便想着在此购买烟花爆竹,拉至别处贩卖,从中赚取差额利润。
9日下午,谢某携同其妻子在樊城区某镇花费7300元购买了132件烟花爆竹,在未经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于当晚9时许驾驶自己的小型厢式货车,欲将烟花爆竹运送至谷城县庙滩镇小河村售卖,在运输途中被民警现场查获。
谷城县公安局温馨提示: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易燃易爆物品,无论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都需要经过许可,并且需要很高的安全要求,否则不仅违法,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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