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大数据赋能!侦查监督插上“翅膀”,协作式司法提升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9日15:44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通讯员 李青 王章丁

“我会尽快退赔受害人的损失。”11月初,在检察官的劝导下,犯罪嫌疑人吴某主动退赔了陈女士损失的一万余元,获得了她的谅解。这是湖北黄冈市罗田县检察院办理的又一起检警携手追赃挽损的案例。

今年8月,陈女士被微信群里的网络刷单广告诱骗,损失了一万余元。公安机关受案后,依托罗田县检察院、罗田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将追赃挽损列入办案重点。经过调查梳理,陈女士的被骗资金进入了犯罪嫌疑人吴某的账户,而吴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在校期间售卖了自己的银行卡。

吴某被抓获后,检察官积极对他开展法治教育,劝导他认罪认罚。最终,因吴某积极退赔,系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符合不起诉条件,检察官依法对他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检警协作、相向而行、同向发力,更到位的监督和更紧密的协作,有力推动了办案质效稳步提升,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立案监督数据较往年大幅度提升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并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出专门规定。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下发后,罗田县检察院、罗田县公安局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意见》贯彻落实,联合印发《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办法》《关于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决定》等文件,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专门人员共同派驻,实行双组长负责制,办公室分设办案指导组、监督协调组、简案快办组等,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规范化运作。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办公室将侦查监督与执法监督、司法数据与执法数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配合、促进案件轻重分流等作为重点衔接内容。常驻检察官可以实时查阅刑事案件、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动态监督,排查监督线索。双方定期互相通报刑事立案、撤案、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办理等主要数据信息,以及逮捕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情况。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事件,办公室常态化召开检警联席会议,对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进行深入沟通研判,共同研究解决案件争议点、难点。

多措并举下,办公室现已成为检警共建、信息共享的“一站式”法律监督集散地,并推动罗田县检察院的案—件比由去年同期的1:1.06降低到1:1.023,立案监督数据较往年有大幅度提升。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2576万余元

今年6月,罗田县检察院受公安机关商请,主动提前介入一起跨境赌博犯罪系列案件。该案涉案人员众多、专业性强,系多名犯罪嫌疑人与境外人员合伙开设赌场,在国内发展下级代理,再由下级代理发展赌客会员在赌场投注参赌,从中牟利。

罗田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后,改变以往书面阅卷的方式,配合办公室驻点,听取案情介绍、审查案件证据、参与案件讨论,并就取证重点、程序规范、罪名适用等问题,实时提出意见。

针对可能存在的漏罪、漏犯情况,在对所有案件线索、事实仔细审查研判后,提出纠正意见。在另一起团伙犯罪案件中,案件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罪名,多名犯罪嫌疑人均有多次犯罪前科,反侦察能力强,归案后部分嫌疑人拒不交代犯罪事实,部分嫌疑人之间的供述及辩解不相吻合,疑点重重。依托办公室,常驻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以听取汇报和书面阅卷相结合的方式审查案件,提出了多项侦查取证意见,为案件的下一步顺利批捕奠定证据基础。

在办公室多次组织会商研讨后,办案检察官、侦查民警还就涉企案件、涉众案件、常见案件的办理达成一致意见。

比如,对涉企案件,全部提前介入,根据案件情况适时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程序;对金融领域、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上游犯罪,同步审查涉案资金去向,及时追赃挽损,发现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存在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的,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溯源治理;对涉“两卡”犯罪案件,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着力挽救初犯、偶犯以及学生犯、犯罪情节轻微犯等重点群体,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对因邻里纠纷、偶发矛盾引起的轻伤害案件,探索施行提前介入细审查、分别恳谈解心结、检调对接促化解、法律援助作后盾、司法救助化坚冰的“五步融冰工作法”妥善处置。

在“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原则基础上,罗田县检察院前移监督关口,今年以来,已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68件,启动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案件2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促成多起刑事轻伤害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2576万余元。

探索电子手铐实施“云监管”

“现在将为你戴上电子手铐,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管理期间,你应随传随到。”今年7月,办案检察官和侦查民警为犯罪嫌疑人王某佩戴上电子手铐,对符合条件的非羁押犯罪嫌疑人实施“云监管”现已成为办公室的工作常态。

王某是一名“帮信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多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案发后,王某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相关犯罪事实的证据已收集完备。

为犯罪嫌疑人佩戴电子手铐

考虑到王某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人身危险性较小,符合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条件,检察官遂决定对他取保候审,并为其佩戴电子手铐。犯罪嫌疑人佩戴电子手铐后,检察官和办案民警便能够通过非羁押诉讼监督平台,对非羁押人员实时位置、活动轨迹进行监管,从而降低脱管逃跑风险,促进嫌疑人加强自我约束。“云监管”模式的探索,推动案件不捕率持续上升,同比上升23.59%,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办公室还接入了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应用平台、“两法衔接”平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建成“三网接入”的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让派驻检察官既能第一时间梳理、排查、核实案件线索,快速高效发出检察监督文书,提高监督事项整改效率;还能通过公安机关视频系统与该县所辖11个乡镇派出所实时“面对面”沟通,对办理案件的重点、难点、疑点及时探讨交流,适时提前介入。

后台实时监测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

同时,利用改造建设的远程视频提讯室、视频庭审室等,办公室着力打造刑事案件速裁中心,采用“固定办案组+轮值办案组”相结合的“一站式”办理方式办理刑事速裁案件,压缩诉讼环节,提高诉讼时效,节约诉讼成本。大数据赋能为侦查监督插上“信息翅膀”,“办公室+中心”改造实现创优再升级。充分发挥办公室桥梁的纽带作用,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进程有序推进,检警协作配合更加顺畅,实现了在监督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

【责任编辑:肖梦吟】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