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梁军
近日,湖北省枣阳市法院七方人民法庭来到辖区三官村,就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并现场举办法治讲堂,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原告罗某年近80岁,为增加赡养费,其再次将4个子女告上法庭。

巡回开庭现场(通讯员供图)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承办法官张家政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宣传。
由于双方积怨较深,且各执一词,针锋相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举办法治讲堂(通讯员供图)
庭审结束后,七方法庭现场举办“法治讲堂”,向辖区50余名村组干部、调解员、辅警详细解读《民法典》中相关内容,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互动,就调解技巧、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行交流探讨,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员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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