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特约通讯员 白菲斐
通讯员 李俊洋 黄永清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湖北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全力开展报废车辆隐患“清零”行动。3月2日,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作为,成功报废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面包汽车,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通讯员供图)
2月28日,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辆牌号为鄂FH0852的银灰色小型面包车已达报废标准,却仍在上路行驶,并经常停放在枣阳市杨垱镇仲庄村主干道上,影响农用车辆进出。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该村对该车辆进行核查。
经查证,该车是仲某于2010年6月份购买并登记上牌,车辆检验合格至2019年6月,2022年6月该车已达报废标准。民警在入户走访调查时,了解到车主仲谋长期在外务工,来回奔波,经常不在家,且不愿报废。
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警大队太平中队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上仲某,结合家庭关系、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秉着“以情说法、以案释法”的理念,分析报废车辆非法上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给家庭及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最终,在民警一天8个“电话煲”的不懈努力下,于3月2日上午9时许,车主仲谋从外地赶回,主动配合民警将车辆报废,并办理了注销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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