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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法院试行金融机构诉讼费用缓交机制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3日08:28 来源: 湖北日报

江岸区法院持续优化金融法治化营商环境获多家银行点赞。

“既要踩刹车,更要踩油门。”为降低诉讼成本,持续优化金融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武汉市江岸区法院主动探索建立金融机构诉讼费用缓交机制,获多家银行点赞并送来锦旗。

近年来,涉金融机构纠纷案件数和标的额持续上升,金融机构垫付诉讼费负担重。2022年,该院受理金融机构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7000余件,此类案件原告胜诉率较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

为降低金融机构诉讼负担,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江岸区法院针对金融案件数量多,金融机构胜诉率高、支付能力好、诚信度高等特点,综合分析了收、退费相关工作数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以金融机构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案件试行诉讼费用缓交机制。

以该院试行成功的首批18件金融案件为例,金融机构原需预交诉讼费用14841.5元,适用该机制后,金融机构仅需在立案时提交《缓交诉讼费用申请书》,承办法官经审查作出《准予缓交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案件即可进入审理阶段,胜诉后无须进行退费处理;若败诉,承办法官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七日内通知金融机构补交诉讼费用。

据介绍,该机制不仅优化了收、退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将法院和金融机构从缴费、收费、退费等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更是解决了传统收、退费制度占用金融机构诉讼费垫款的问题,对于银行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的诉讼周期和费用成本具有积极意义。

(姜泰阳 王珏 宁晓娟)

【责任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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